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委培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于 2021-09-07 12:06

关于定向委培城市公交车

驾驶员的公告


为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公交优先”政策,不断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进一步提升公交综合服务水平,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决定联合具备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质、培训周期短且生活设施齐全、配套服务费用优惠、驾考便利的福建省天利交通职业培训有限公司,共同培训考试A1、A3证类公交车驾驶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收范围、人数
  

(一)凡属泉州市范围内户口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性别不限。

(二)本批(第一批)招收人数为30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人选直至满额。

二、招收条件

(一)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报名者必须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男21-50周岁、女21-40周岁;(以报名时当月年龄为准)

(三)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0以上,身体健康;

(四)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五)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六)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七)无肢体缺陷;

(八)无心理疾病和身体疾病;

(九)符合报考A1、A3驾照其他条件及客运驾驶员录用条件;

(十)持A2、B1、B2、C1、C2驾照者优先;

(十一)不酗酒,不赌博,不吸毒,无吸毒史,无其他不良嗜好。

三、委培费用及其它事项

(一)符合条件报名参加委培的人员,必须先与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利交通职业培训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并自行支付全部培训费、考试费用和培训期间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增驾A3城市公交车培训费为12000元/人(包住宿);增驾A1大型客车培训费为11000元/人(包住宿)。自理论知识培训开始,正常的一个培训驾考周期大约90天。若考试不合格,需另外缴交补考考试费用(此部分不予报销),如五次补考均不通过,需退办重新报名培训,从科目一开始参加考试,需缴再训培训费(此部分不予报销)给培训单位;

(二)参加委培的人员应自行保管好有关培训费、考试费等正式发票;

(三)自理论知识培训开始,正常的一个培训驾考周期大约90天;

(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初次申领驾照的人员,必须在领取驾驶证实习一年后,方可驾驶公交车。

(五)被委培人实习期满后且符合公司用工条件的,与公司签订服务期为3年或5年以上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劳动合同。正式上岗后,一次性给予报销被委培人在培训考试期间的体检费(首次体检)、生活费、交通费(公司按人民币1500元/人的标准报销被委培人培训期间支付的三项费用,被委培人需提供合法合规的相关费用税务发票);被委托人提供相关费用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后,公司按比例报销培训费、首次考试费,其中: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且履约期满的报销50%的培训费、首次考试费;签订5年以上(含5年)劳动合同且履约期满的报销100%的培训费、首次考试费;

(六)被委培人劳动合同(指公交驾驶岗位劳动合同)履约期满,公司一次性支付相应报销比例的培训费、首次考试费,并可以依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被委培人与公司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公交驾驶员岗位劳动合同,不含实习期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被委培人将无法报销相应比例的培训费、首次考试费:

1.被委培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委培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的;

3.被委培人自行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4.不从事公司为其安排的公交车驾驶员岗位的;

5.被委托人因交通违法等行为导致无法正常履职的;

6.其它由于被委培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完约定服务期的。

(八)如被委培人在劳动合同期内无合规证明的病假、事假,按公司制度规定考核未满勤的,除按规定扣减工资外,公司有权利按约定扣减一定金额的可以报销的培训费、首次考试费。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驾照、学历证书、一寸正面近期白底彩照12张。

(二)报名地点、电话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休闲大道8号;

电话:0595-86352947(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五、本公告自2021年08月01日起生效。

六、本公告有关解释权归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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