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08 11:27

阜公中心〔2021〕21号 

 

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中心各部室、各县(市)交易中心、市场主体:

现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操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8月31日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 操作流程(试行)

为了规范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推进交易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第20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以下简称有关规定,结合交易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在交易中心进行的,并列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

二、操作流程

1.项目注册

采购人委托招标的,向其代理机构提供财政局政府采购通知单、技术方案、设备及材料清单等必要的资料(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登记所需资料告知书》(阜公管业〔2021〕1号))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项目登记。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新增招标项目,在线填写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型,根据系统生成所必要资料的目录,在对应的栏目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须真实、完整、清晰。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对项目登记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完整的进行项目登记,不完整的将一次性告知。

2.开标场地预约

代理机构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采购人拟定开标时间在线选择场地。

3.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上传技术资料后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采购人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发布。

4.开标场地变更(如有)

采购人如需变更开标场地,代理机构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变更。

5.答疑、更正公告发布(如有)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有问题或质疑的,可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采购人)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编辑答疑、更正公告,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采购人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发布。

6.投标

供应商使用编制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响应文件。

7.开标

采购人、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采购人)在交易公告约定时间前到达预约开标室,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需到场服务,且到场的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佩戴身份挂牌。

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采购人)提前1小时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项目进入。

到达开标时间,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在线组织开标。

供应商进入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质疑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线回答采购人质疑。

8.组建评标委员会

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采购人)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填写《评审专家抽取登记表》,经采购人签章确认后提交,专家抽取人员将抽取信息在线推送至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采购人、专家抽取人员和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在系统生成的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评标

评标评审专家(含采购人评委)按时到达,登记签到,利用皖事通APP应用完成评标评审专家电子签名录入,存储通讯设备,通过手机探测门检测和身份识别系统认证后,门禁系统自动开启,进入评标区到达相应评标室进行评标工作。

开标结束后,评标评审专家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评审工作。

评标结束后,离开评标区,自行取出通讯设备。

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采购人)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模板进行编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采购人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后提交。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符合性审核后发布。

11.质疑

供应商对交易过程有质疑的可以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处理。

12.投诉

供应商对交易活动有投诉的可以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监管部门提出。

监管部门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投诉管理系统在线处理。

13.中标(成交)通知书办理并发放

代理机构(自行组织采购的则为采购人)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模板在线填写信息、签署电子印章提交。

采购人对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进行确认签章。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保障部核验信息并见证签章。采购人在线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

14.合同在线签订并公示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合同内容、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中标供应商或采购人在交易系统确认合同信息并签署电子印章。

合同在线签订完成后系统自动推送网上发布。

14.项目异常

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采购人)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填写采购项目异常情况信息,签署电子印章后提交。采购人登录交易系统,在相应位置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市公管局交易管理科审核采购项目异常情况。

15.电子档案归档

合同公示后,电子系统自动归集全过程招标项目资料,形成目录有序、内容完整、便于查阅的电子档案。

三、其他

1.本流程试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由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服务主体。交易中心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统一标准的专业服务平台,依法开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见证和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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