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08 11:49

阜公中心〔2021〕22号 

 

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中心各部室、各县(市)交易中心、市场主体:

现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操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8月31日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交易操作流程(试行)

为了规范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推进交易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第20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交易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的,并列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二、操作流程

1.项目注册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向其代理机构提供项目的审批或备案手续、资金落实证明等必要的资料(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登记所需资料告知书》(阜公管业〔2021〕1号))

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办理项目登记。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新增招标项目,在线填写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型,根据系统生成所必要资料的目录,在对应的栏目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须真实、完整、清晰。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对项目登记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完整的进行项目登记,不完整的将一次性告知。

2.开标场地预约及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生成

代理机构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招标人拟定开标时间在线选择场地。场地预约成功后在线生成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

3.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上传技术资料后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招标人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发布。

4.开标场地变更(如有)

招标人如需变更开标场地,代理机构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变更。

5.答疑、澄清、更正公告发布(如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问题或异议的,可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项目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招标人)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编辑答疑、澄清、更正公告,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招标人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发布。

6.投标

投标人使用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开标

业主单位、项目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业主单位)在交易公告约定时间前到达预约开标室,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需到场服务,且到场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佩戴身份挂牌。

项目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业主单位)提前1小时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项目进入。

到达开标时间,项目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业主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在线组织开标。

投标人进入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招标人或代理及机构在线回答投标人异议。

8.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业主单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填写《评审专家抽取登记表》,经业主单位签章确认后提交,专家抽取人员将抽取信息在线推送至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业主单位、专家抽取人员和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在系统生成的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评标

评标评审专家(含业主评委)按时到达,登记签到,利用皖事通APP应用完成评标评审专家电子签名录入,存储通讯设备,通过手机探测门检测和身份识别系统认证后,门禁系统自动开启,进入评标区到达相应评标室进行评标工作。

开标结束后,评标评审专家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评审工作。

评标结束后,离开评标区,自行取出通讯设备。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招标人)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模板进行编辑、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招标人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提交。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符合性审核后发布。

1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招标人)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勾选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签署电子印章,经招标人确认后签章提交。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的通知,符合性核验后,自动按原账户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招标人)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模板进行编辑、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招标人登录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提交。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符合性审核后发布。

13.异议

投标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可以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业主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处理。

14.投诉

投标人对交易活动有投诉的可以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监管部门提出。

监管部门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投诉管理系统在线处理。

15.中标通知书办理并发放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招标人)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中标通知书模板在线填写信息、签署电子印章提交。

招标人对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的中标通知书进行确认签章。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保障部核验信息并见证签章。招标人在线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16.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招标人)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勾选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签署电子印章,经招标人确认后签章提交。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的通知,符合性核验后,自动按原账户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合同在线签订并公示

招标人或中标人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合同内容、签署电子印章并提交。

中标人或招标人在交易系统确认合同信息并签署电子印章。

合同在线签订完成后系统自动推送网上发布。

18.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

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招标人)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勾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署电子印章,经招标人确认后签章提交。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的通知,符合性核验后,自动按原账户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9.项目异常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业主单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填写招标项目异常情况信息,签署电子印章后提交。招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相应位置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市公管局交易管理科审核招标项目异常情况。

20.电子档案归档

合同公示后,电子系统自动归集全过程招标项目资料,形成目录有序、内容完整、便于查阅的电子档案。

21.合同履约及变更信息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的则为招标人)在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填写履约及变更信息,签署电子印章。

招标人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电子印章确认发布。

三、其他

1.本流程试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由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3.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服务主体。交易中心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统一标准的专业服务平台,依法开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见证和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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