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幼动态】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发布于 2021-09-08 12:52
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工作。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申请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申请资助对象具体包含情况: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选择范围:
1.苏州户籍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2倍低保标准的学生;
2.非苏州户籍学生符合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条件,经济困难情况可核实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特困家庭学生:
1.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对象和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依法由苏州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3.孤儿和纳入苏州市特困供养的学生。
4.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由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特殊家庭学生:
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3.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儿童按照平均12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每学期600元;
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600元,每学期800元;
初中阶段:每生每年2100元,每学期1050元;
普通高中:平均每生每年2200元,每学期1100元。
中等职业学校(1-2年级):平均每生每年2200元,每学期1100元。
四、张家港地方政府资助(阳光午餐)
张家港市贫困家庭学生“阳光午餐”工程,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免费提供午餐。“阳光午餐”资助对象为在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大学上学的低保或者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其中,非本市户籍低保家庭的学生父母必须至少有一方在张家港工作。
资助基准:幼儿园每生每年1600元;小学、初中每生每年1800元;高中及以上每生每年2100元。
五、学前教育免学费:
民政部门、总工会认定的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相关人员(军人、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予以全免。
六、高中免学费:
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全部学费。民办高中按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免费,学杂费标准高于本市同类型公办高中学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本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七、申报办法等
学校将根据上级安排,在本学年内按照此次调查摸底情况,联系申请资助的学生或家长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根据上级审核确定的名单和补助标准,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位。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八、学校资助工作联系人:季老师;联系电话:18762925360
张家港市兆丰幼儿园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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