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社会救助政策(一)-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篇

发布于 2021-09-08 16:41

为帮助困难群众了解救助政策,街道救助管理部门通过多渠道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本次由社区救助顾问为大家讲解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相关问题。

居民朋友们如有需要咨询救助政策的,可以到居委会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找社区救助顾问进行咨询。


Q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A

本市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

1、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残疾人;

3、处于无业状态,不能通过劳动获取经济收入、生活不能自理。

具备上述条件,领取的养老金低于本市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2021年7月起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730元),也可以申请。

Q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申请程序?                                               

A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推荐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找社区救助顾问提出申请,社区救助顾问会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监护人申请,或者委托居委会或他人代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申请人申请生活补助时,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户口簿

4、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监护人申请的,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6、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或者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收到申请后 30日内,将通知申请人申请结果。

Q

享受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待遇的对象还可以享受哪些救助政策?

A

1、医疗救助;2、粮油帮困;3、残疾人生活费补贴及护理补贴;4、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残疾人的优待或服务政策。



编辑制作: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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