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了!2021年南京创业补贴政策标准!

发布于 2021-09-11 15:03

一、支持奖励据介绍,2012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南京市创办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不包括变更登记企业),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及以上。(2)担任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拥有该企业不低于30%的股份。

(3)企业2015年度须有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记录。只要是对南京财政有贡献的青年创业者,政府最高给予30万的资金奖励。二、场租及综合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初创项目,入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载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三年内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水电、网络、场地等基本运营综合补贴。以上各项补贴不重复享受,具体办法由各区(园区)制定,所需资金由各区(园区)负责。三、带动就业奖励(一)奖励标准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1500元一次性奖励。(二)申请条件青年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三)申报材料1.《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南京市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吸纳人员花名册》;2.创业实体创办人的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民办非企业须提供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创业实体向注册所在区大创办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报市大创办确认,由市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发放。四、其它相关政策汇总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日期是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初始型自主创业,在创业融资方面,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本文来源:高考中学网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