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大件运输公路安全性评价规范》解读(四)——大件运输车辆转弯、转向、间距、视距等安全行驶因素评估

发布于 2021-09-12 07:22

大件运输通过平面交叉时,直行通过平面交叉按照《大件运输中,通行路段的平、纵、横、平纵组合等路段通过性评估》方法进行评价,右转、左转、环形交叉通过平面交叉时按照转弯与转向进行评价,在平面交叉间距较近时按照间距进行评价。

一、转弯与转向评估

1、平面交叉转弯与转向的可通行性评价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应根据车货一体外廓尺寸和平面交叉口转弯路面内缘半径、转弯角度等计算扫空空间,评价转弯的可通行性,计算方法见附录B.1。

b、需要掉头时,应对大件运输掉头的可通行性进行评价。

解释说明

a、根据车辆总宽度、总长度、总高度和转弯角度计算右转或左转时的扫空空间 ,依据平交口几何空间评价右转或左转可通行性。

b、大件运输需要到达中央分隔带封闭的接入口时,需由其他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掉头到达接入口,应根据扫空空间对大件运输掉头的可通行性进行评价。大件运输掉头无法通过时,可通过拆除中央分隔设施,并重新根据转弯评价对拆除中央分隔设施后的可通行性进行评价。

2、应根据车货一体外廓尺寸和环岛半径等计算扫空空间,评价环岛转向的可通行性。

解释说明

对于环形交叉,依据环岛的半径、车行道宽度等,对大件运输在进入环岛、在环岛内通行和驶离环岛的扫空空间的范围,是否影响环岛或其他障碍物等进行评价。

3、根据大件运输驾驶员视高,对交叉道路的引道视距、通视三角区进行评价。

解释说明

根据大件运输车辆特征,确定驾驶员视高。参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D20 )货车视距的规定,评价大件运输通过平面交叉的引道视距(停车视距)和通视三角区是否存在障碍物。

二、大件运输间距评估

1、平交口交点间距不小于表5.3.1的最小间距时,应分别对两个平面交叉口进行评价。

解释说明

平面交叉间距是指两平面交叉道路中线交点之间的间距,大件运输在经过两个平面交叉并完成转弯时,应考虑平面交叉间距对连续转弯的可通行性进行评价。连续平面交叉的情况如图5.3.1 1 所示,间距为两平交口交点之间的距离。

在间距评价的主要依据为大件运输两次转弯扫空空间是否会互相影响。转弯互不影响的平面交叉的最小间距是指大件运输车辆完成第一次转弯车头沿道路方向顺直后再进入第二个转弯的情况下,连续转弯所能通过的平面交叉最小间距。当平面交叉的间距不小于该间距时,两次转弯扫空空间互不影响(例如图 5.3.1 2大件运输 a ),应分别按两个平面交叉的可通行性进行评价。

2、平交口间距小于表5.3.1最小间距时,应评价连续转弯的可通行性,评价可采用交通仿真的方法,仿真要求见附录 B.2。

解释说明

当平面交叉的间距小于表5.3.1 的最小间距时,大件运输在第一个平面交叉转弯未完成的情况下又进入第二个平面交叉转弯,两次转弯的扫空空间相互影响,应根据连续转弯的扫空空间(例如图5.3.1 2大件运输b )对小间距平面交叉可通行性进行评价。由于连续转弯轨迹复杂,在有条件时可采用仿真的方式进行评价,对仿真的要求可参见附录B.2。

三、大件运输视距评估

应评价大件运输 通行对公路平面交叉口的引道视距、通视三角区的影响。

解释说明

大件运输通过平面交叉时,会对其他车辆造成影响。应对大件运输在通过平面交叉道路过程中,是否在引道视距或者通视三角区范围内对其他车辆的视距造成影响进行评价。造成影响时,应在护送方案中提出对影响道路及交叉口范围的交通管制方案。

四、行驶安全性评估

依据平面交叉口控制方式,评价大件运输通行时对平面交叉区交通产生的影响。

a、信号控制, 应评价大件运输对同一信号周期通过平面交叉的交通产生的影响。

b、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控制应评价大件运输对主线和支路的交通产生的影响。

c、无控制, 应评价大件运输对相交道路的交通产生的影响。

解释说明

依据平面交叉控制方式,评价大件运输车辆的交通影响同时 应在护送方案中给出相应的交通管制方案。

a、 在信号控制交叉口,应根据大件运输通过交叉口时的扫空空间、运行速度等,对同一信号周期内通过平面交叉的同向、对向、转向的交通产生的冲突等影响进行评价。

b、 在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控制的平面交叉口,应根据大件运输通过平面交叉时所在道路、扫空空间、运行速度等,对主线和支路按照让行规则通过交叉口时可能带来的冲突等进行评价。

c、 在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应根据大件运输通过平面交叉时的扫空空间、运行速度等,对相交道路同向、对向和侧向交通等可能带来的交通冲突等进行评价。

五、评估方法

平面交叉可通行性可采用查表法进行评价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转弯可通行性可按表 5.6.1 进行评价。

环岛可通行性可按表 5.6.2 进行评价。

平面交叉不满足可通行性要求时,应根据提供的交通管制、平面交叉改造方案等,按照上述所给出的评价方法对采取措施后的可通行性和行驶安全性进行评价。

a、采用占用其他车道、调转车头反复倒车前进等方式通行时,应对空间可通行性和对应交通管制下的行驶安全性进行评价;

b、采取拆除障碍物、平面交叉加宽等措施,应对改造后的空间可通行性和行驶安全性进行评价 。

解释说明

当平面交叉无法满足大件运输的扫空空间的通行要求,可根据采用以下方式优化运输方案并进行评价:

a、 大件运输可采用占用同向车道(图 5.6.1 a )、占用对向车道(有分带时需要拆除中分带,图 5.6.1 b )、有双车头时可调转车头(图 5.6.1 c 、d )反复倒车前进等方式通行平面交叉;大件运输通行时均需要对平面交叉进行交通管制。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对空间可通行性和对应交通管制下的行驶安全性进行评价。

b、 在无法通过( 1 )的方法通行时,可根据扫空空间对平面交叉对平面交叉进行改造加宽,使之满足扫空要求。改造方式包括拆除中央分隔设施(如图 5.6.2a 和 d, 应拆除红色框设施)、道路加宽如图 5.6.2b 和 c ,应按红色框进行加宽等。根据改造方案对空间可通行性和行驶安全性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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