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警联动,集中整治!

发布于 2021-09-13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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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公安部交管局近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9月13日起,全国交警将开展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执法直播联动,边执法边宣传,最大限度警示并提示驾驶人抵制酒驾醉驾,将安全风险排除在萌芽阶段,保障群众节日出行安全。

近期,多地发生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9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驾驶人张某醉酒驾车,冲入路边人群,导致2人死亡、21人受伤;9月6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驾驶人郭某醉酒驾车,越过路中双黄线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三轮车上3人死亡。两起事故均暴露出酒驾醉驾对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

“有安全,更团圆。”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小编提醒:
本次整治行动与直播联动,
一旦被查罚款、扣分、拘留,
还可能会被直播曝光!
来源:新华社

忻州人注意!这件事做不对,将面临100至500元罚款!

原标题:山西:个人未“准确”投放生活垃圾 将面临100至500元罚款!

9月9日消息,省政府对《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的处罚力度加大。如,“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将二十九条修改为: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修改前为:

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实行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将三十一条修改为:
收集、运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使用密闭的运输工具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运输至指定的转运或者处理场所的。
修改前为
收集、运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运送至指定的转运或者处理场所的;
(二)未使用密闭的运输工具,造成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的。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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