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购房新政策的变化,你get到了哪些?

发布于 2021-09-15 01:11

一、摇号

临港新片区新建商品住房实行“统一认购,分批摇号选房”。摇号选房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为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出具的3.1类别《购房资格确认函》,有购房资格且名下无房的人才(以下简称“3.1无房人才”);
第二批次为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出具的3.1类别《购房资格确认函》、有购房资格的人才(以下简称“3.1有房人才”);
第三批次为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出具的3.2类别《购房资格确认函》,有购房资格且名下无房的常住人口(以下简称“3.2无房常住人口”);
第四批次为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出具的3.2类别《购房资格确认函》,有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以下简称“3.2有房常住人口”)与有购房资格的其他认购人。
其中名下无房定义为:认购申请时,认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住房的套数为0套。
如第一批次(3.1无房人才)与第二批次(3.1有房人才)认购总组数与此次准售房源套数比小于1:1,则第一批次与第二批次应当启动合并摇号程序,摇号选房批次按序调整为三批次。

二、认购计分

第一批次认购组数与准售房源套数比超出1.3:1,则仅接受3.1无房人才入围;如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认购总组数与准售房源套数比超出1.3:1,则仅接受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3.1无房人才及3.1有房人才)入围;如前三批次认购总组数与准售房源套数比超出1.3:1,则仅接受前三批次(3.1无房人才、3.1有房人才及3.2无房常住人口)入围;如上述四批次认购总组数与准售房源套数比超出1.3:1,则第四批次(3.2有房常住人口与其他认购人)应当启动计分排序程序(使用《购房资格确认函》优先购买、拟认购对象的总组数与此次准售房源套数比例超过1.3:1的,此次准售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的原则,根据家庭、户籍、一定年限的购房记录、社保缴纳年限等计分后,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四批次认购总组数与此次准售房源套数1.3:1的比例确定入围分数线并对外公布;达到入围分数线的,纳入公证摇号名单。

三、为什么3.1分为:3.1无房—3.1有房—3.2无房—3.2有房及其他认购人。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对认购细则进行了微调。
规则调整的主要原则为“人才优先、兼顾无房”,即批次大类上考虑实际在临港工作缴税及社保的人才为优先,如认购的人才数大于房源数时,为了让无房的人才能够提升买到房源的几率,采用无房优先第一批次摇号,非无房人才第二批次摇号。如认购的人才数小于等于房源数时,原则上所有人才都可买到房源,便不再进行无房优先,所有人才合并为一批进行摇号。这样既考虑了无房人才的适当优先,又对非无房的人才需求进行了平衡。
四、从3.1无房—3.1有房—3.2无房—到3.2有房及其他认购人。我们能够从中得到什么?

1、临港对于人才的渴望。

从临港人才购房函这一概念的推出,到时隔2年之际又公布1170家入围清单单位。加上更多其它政策的加持,如落户等,无不在告诉着人们,上海最东南的这颗明珠正在召唤着各方人才的到来。临港对于人才的渴望,可以说真的是求贤若渴。

2、让无房者先安家。

其实这次相关工作提示的调整,告诉着世人这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地方,也是一个充满未来的地方,让渴望留在上海的心安抚到临港。

3、让有房人更理性选房。

其实这个政策的推出,对于有房人未必是坏事,从一定的角度去考虑,有房人对于二套房需要慎重考虑,并不需要急于去抢购,因为现在才刚开始,后续还有大量的新房将入市。

或许你该好好先考虑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5年限售,如果作为投资,是否合适,毕竟临港以后的规划会有大量的新房出现,同时二手房的交易难度增加。(2)从自住的角度考虑,需要的是什么?学校?医疗?交通?……(3)贷款和房产税等问题需要考虑一下。

4、降低炒房几率。

这次的政策加上5年限售,将大大降低投资客的到来。

来源:微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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