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是怎样成长为老虎的?
发布于 2021-09-15 02:08
苍蝇是怎样成长为老虎的?
9月1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日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郑亚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亚军利用担任甘肃省领导秘书,嘉峪关市委副书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嘉峪关市市长、市委书记,平凉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点:检方指控显示,郑亚军从担任甘肃省领导秘书时,就有了贪腐行为。
每年很多腐败官员最后被判刑的时候,我们都能够发现,他们这些腐败官员都是从多年之前就开始有了腐败,从一个小小的苍蝇最后成长为老虎。在他们不断把贪腐做大的过程中,为什么就不能及时的将这些腐败官员查获?这个问题是目前最应该提到的话题。
所有的腐败都是从小贪发展成巨贪的,在他们的整个腐败过程中,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就算是纪委没有及时的发现,我想也有老百姓早就能够看出来。其实,腐败分子刚开始就很好被发现,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态度,以及所负责的工作中,只要用心的一留意就能够感觉出来反常。例如在工作上一手遮天,钱权不能分离,人事关系调动和其他腐败官员的牵扯,不可能不露出马脚。
反腐败不能因为做大了才抓,如果腐败官员贪腐1万块钱就抓,就不会产生贪腐过亿的,这个道理谁都懂。小的不抓必成大患,这种现象不仅仅体现在反腐败上。包括那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刚开始有违法的时候,如果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打掉他们身后的保护伞,他们就没有机会多大。
以前有个陈小果的案例,第一次抓捕陈小果的时候,如果能够把他的幕后保护伞清查出来,陈小果就没有从监狱跑出来的机会,当然也就不会二次危害社会。正因为该查的没有刨根问底,才让像陈小果那样的人给社会带来第二次危害机会。
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公示的这起官员腐败案子中,检察机关在公诉时也提到了郑亚军在任秘书的时候就已经有腐败行为,那么,他在此后的被提拔中是怎样审查的?假如说通过这起案子把郑亚军连续升职的细节问题都查清,就会避免以后更多的带病升职。
我国的官员一般都是按提拔调动任职的,审查不严、提拔带病干部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谁提拔谁负责,不好好审查把关就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有责任。另外,这种提拔和调动上任的官员,并不能对一个陌生的地方能够胜任工作,甚至还有连管辖区的基本工作还没搞清楚,就又被调走,这样能够把一个地方发展起来吗?
一个从苍蝇成长为老虎的腐败官员,必然有他滋生的温床,就像厂家生产产品一样,如果能够从原材料筛选时就严格把关,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再层层把关,而且每个关口都需要公开透明,就不可能让他们每次都能够侥幸。所有的侥幸过关,都会存在更多问题。
反腐败需要社会的力量监督,公检法应该积极的重视老百姓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因为事小就认为值不得一查,小事若不查,等发展成具有严重后果,是应该承担相关责任的。有时候也可能受到了官本位的影响,腐败官员的下属明知道上级有问题也不敢说,他们之所以视而不见,还是怕有关部门不当回事儿,最后检举揭发的问题没有解决,却被上级把自己给解决了。
过去我国流行一句稳定压倒一切,但这句话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解释,从这句话的意义上看,并没有提到法的权威。现在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改一下,修改成宪法大于一切,任何人不遵循宪法、违背宪法都是不稳定因素,应该提倡宪法不可侵犯才能稳定一切,决不得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尊严提升的越高,社会就会越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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