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

发布于 2021-09-15 10:18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践行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特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争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带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垃圾分类的政策部署、标准要求、方案举措和操作细则,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率先掌握,宣传“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理念,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并带动身边的家人、邻居、朋友共同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净化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不断强化垃圾分类主人翁意识,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观念,把垃圾分类当成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坚持从源头减量,践行低碳节约、循环利用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自觉在工作和生活中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准确投入到小区内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分类垃圾桶,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

三、担当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争做垃圾分类的监督者。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花满园。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不仅要自己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要不断强化主人翁意识,不怕非议,不计得失,敢于担当,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应及时主动告知正确的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努力以实际行动维护生活垃圾分类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正确分类投放处理生活垃圾开始,保护生存环境,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来源:开封市机关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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