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向妻子借款送给儿子,离婚了要还吗?法院这样判……
发布于 2021-09-20 16:41
丈夫出具借条载明借妻子1万元
离婚后被告上法院
法院认定:1万元需要偿还
法条链接:
究竟哪些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说法:
夫妻直接哪些借款会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订立在婚姻存续期间。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
4、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约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并签订书面协议。 其次,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借款要有书面的借款合同或借条,表明双方有借贷合意; 同时,要有交付的凭据如转账记录等,证明履行了出借义务,如遇到对方拒不返还的情况即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nd •
李惟红律师
被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授予李惟红律师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被济南市司法局评为济南市“十佳女律师”;
被济南市长清区委员会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聘请李惟红律师为山东交通法学院的“课外导师”。
获得山东省“三八红旗手”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