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高邮摘得了‘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牌子到手,并不代表着创建到头。我们要巩固创建的成果,还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常态长效。”9月16日,高邮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动员大会暨常态长效工作点评会,高邮市委书记张利表示,高邮已经登上“文明高地”,启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就是要推进从“文明高地”向“文明高峰”的跃升。
2014年,高邮市在全市各县(市)中率先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过去的六年间,高邮亮出“绣花功”,巧手绣出一幅细腻文明画,成功摘得扬州县市首家“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如今,走在高邮街头,街道整洁、干净,市民文明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邮城驿都呈现出一派全新的文明景象。“再攀文明新高峰,有利于高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外在颜值再提升,有利于城市文化、精神文明、市民素质等内在气质的再塑造,推进高邮在县域经济发展的舞台上更具竞争新优势。”张利告诉记者。在16日召开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动员大会上,高邮市城管、住建、公安、市监、教体、工信、供电公司以及13个乡镇(园区)的主要负责人,依次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责任状。“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我们以归零的心态,重新出发。”高邮市城管局局长张中斌告诉记者,我们用6年时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形象内外兼修。眼下,我们需要再绣一幅更精美的文明城市锦绣画。从全国文明城市到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多了“典范”二字,背后意味着什么?高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文喜告诉记者,多了“典范”二字,文明进步的概念内涵发生了重要变化。他说,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张综合名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桂冠上的明珠”,标准更高、含金量更足、影响力更大。可以说,典范城市作为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具示范性、引领性的文明城市创建典范。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工作部署,高邮市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要始终树牢为民导向,把造福人民作为最终目的,让创建的过程真正成为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得益受惠的过程,成为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其次,在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上要全面提质增效,比如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让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等多个方面都成为真正的典范。眼下,高邮市各地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挂图作战的形式,以新一轮文明创建为契机,加快补齐短板,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围绕文明程度领先、治理效能提升、群众高度认可、工作常态长效等方面深入思考、对照检查、创新探索,形成全民共创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张中斌说,比如城市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文明创建的末梢仍是短板,“我们要带着‘显微镜’,使出‘百里针’,穿针引线,精准解决问题。”“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使命所系、发展所需、职责所在、民心所向。最终目的是要让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获得幸福感、获得感。这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张利说,只有全民参与,才能让文明城市创建从“盆景”变为“风景”,从“风景”变为“风尚”。高邮正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拓宽渠道载体,积极搭建市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平台。“我们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听得明白、做得起来,切实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吸引力感染力。把‘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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