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于加快人参产业振兴发展的建议答复

发布于 2021-09-22 05:47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农议字〔2021〕37号  
        安春军委员: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人参产业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标准化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们建立了一大批不同种植类型的人参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研究制定并推广了国际人参标准1项,国家标准15项,地方标准近50项,团体标准30项;筛选并在生产中应用了已经在国家登记的高效低残留农药41种;全面开展测土栽参,省级标准化种植基地实现测土栽参全覆盖,实行严格的品牌产品原料基地认证,加强人参产品检测,组织开展人参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建设人参良种繁育基地、推广人参良种,全省人参标准化、规范化种植水平不断提升。人参单产由过去的每平方米1.6公斤提高到2公斤,优质参率达到75%以上。下一阶段,我们将推进非林地、“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人参良种繁育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全面推广应用绿色优质标准化种植技术,引导种植绿色人参、有机人参,重点推广延迟采收技术,引导种植高龄人参,有效提升人参质量和品质;支持人参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搭建长白山人参种植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人参质量溯源体系及“数字人参”项目建设,确保人参质量安全。 
  二、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三五”以来,我省人参产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规划》、《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了产业振兴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人参产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阶段,我们将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重点要在用地、用电、税收和人参机械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用地方面,要制定专门扶持和规范人参产业建设的土地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建立“点状供地”制度,为人参企业提供用地保障;在用电方面,人参企业从事农业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都核定为农业用电,按照农业用电价格计费;在税收方面,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在人参机械补贴方面,用于人参种植、收获等方面机械列入到农机补贴目录,享受相关补贴政策,推行人参生产全程机械化。同时,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人参产业进一步强化金融产品的创新,统筹相关资金,建立健全人参产业贷款贴息补偿机制,拉动企业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入人参产业;要搞好人参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国家、省、地方和企业共同承担的保险机制,科学设立人参保险标准,保障人参产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构建三个片区的人参产业集群格局,推动人参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以及科研机构等主体按照全产业链分工协作,在空间上引导构筑“人参产业园区+种植基地片区+科技支撑”人参产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人参产业集群联盟,引导各类主体在空间上集群式发展、连片式布局,重点打造形成三大片区。一是长白山人参产业集群联盟北部片区:主要包括敦化市、延吉市2县市,充分发挥敖东人参产业园与延吉人参产业园的带动作用,由省级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大学科研机构,带动两县市人参合作社与农户共同组建长白山人参产业集群北部片区联盟。二是长白山人参产业集群联盟南部片区:主要包括抚松县、靖宇县、柳河县、通化县与集安市5县市,充分发挥抚松人参产业园、靖宇人参健康产业园、通化县快大人参产业园、集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带动作用,由省级龙头人参企业牵头,联合人参加工、制药、保健品等龙头企业,依托大学科研机构,带动该片区人参合作社与农户共同组建长白山人参产业集群南部片区联盟。三是长白山人参产业集群联盟协作片区:充分发挥长白山人参产业集群联盟南北两个片区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其他17个人参主产县(市、区)种植、加工、销售各方面全面发展,形成全省人参产业一盘棋的产业发展模式。重点通过品种选育、药食同源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林下参与非林地种参生产标准化、人参冷链仓储与交易等重要环节,辐射该片区人参全产业链升级。 
  四、关于抓好全产业链发展 
  依托优势产业集群项目,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加强9大人参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人参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在人参主产区重点打造培育5个以上集生产、精深加工、流通、营销、服务全链条于一体的人参精深加工产业化联合体示范样板,采用产业链带动、品牌带动、市场带动、技术带动、标准带动等多种模式,促进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支持联合体突出人参文化与特色,培育新业态与新模式,促进产业深度融合。重点推动延伸药用、食用、化妆品等人参精深加工链条,加快推进以人参为基源的药品、食品、保健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和日化用品的新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突破关键技术瓶颈,突出野山参特色加工,支持利用人参提取后的残渣及茎叶等副产品,开发人参生物菌肥、驱虫剂、饲料添加剂等制品,提高人参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五、关于加强品牌建设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参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将品牌发展战略作为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吉字号”人参品牌的战略部署,我们加快了人参品牌整合步伐,集中力量打造了“长白山人参”品牌。自2010年成功注册以来,陆续出台《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关于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设立了人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启了企业主体运作、政府积极推进的品牌运营模式,建立了品牌产品专卖和连锁营销模式。成立了品牌管理委员会,逐步建立并完善品牌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定品牌标准、品牌企业筛选、品牌产品认证等工作。坚持品牌建设和品牌保护,“长白山人参”品牌获得了马德里联盟82个缔约国及港澳台等10个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商标保护,完成了知名、著名、驰名“三名”商标的认定工作。通过建立人参良种繁育基地、成立“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启动品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等措施,不断提高“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质量。2012年人参进入新资源食品后,人参转化增值速度明显加快,产品种类和产生的经济效益呈几何型增长,已经进入市场的有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生物制品5大系列几百种产品,极大促进了我省人参产业由原料型向加工增值型转变。目前,已经有52户企业的206种产品加盟“长白山人参”品牌,与2018年同期152种产品相比增加了35%,年转化原料人参5000多吨,品牌价值190.48亿元,在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374个著名区域公用品牌中排名第一。2019年品牌荣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神农奖”、“2019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品牌“十佳品牌案例奖”及“品牌声誉十强”等殊荣,品牌产品在市场营销中逐步呈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产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19506-2009)国家标准,全力打造人参“吉字号”品牌,以“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强化“长白山人参”品牌打造,在品牌价值体系、符号体系、传播体系和品牌管理、品牌使用、品牌运营等方面,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展示推介力度,集中力量强化宣传“长白山人参”品牌,进一步提升对品牌规划、政策激励、项目扶持、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宣传氛围,争取到“十四五”末期,把“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品牌。同时加大对人参核心企业品牌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打造3-5个高端红参和精深加工人参的企业品牌,以优质高年生人参为原料,开发产品,保证品质,树立品牌,占领市场,逐步提升本土人参品牌的产品公信力和市场号召力。鼓励企业或行业组织积极通过国际学术论坛、产品展销会、影视传媒、举办美食大赛等渠道和品牌推介活动,推介“长白山人参”,提升“长白山人参”的知名度和国际认同感。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4日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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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晒参主要的功效有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止渴、安神增智,适用于脾气不足,阴虚体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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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参具有滋阴补气,宁神益智、清热生津及降火消暑等作用,补而不燥是西洋参的特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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