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江津区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于 2021-09-22 22:49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1〕53号)等要求,现将江津区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1.考生应在考前申领“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即日起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一是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二是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三是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四是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五是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六是考试当天出现体温≥37.3℃的,经综合评估后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3.报考人员在笔试当日,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且无异常情况,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在笔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笔试当天,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并视同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5.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打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报名缴费成功后,均视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考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江津区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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