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36个“城市更新村”列为重点范围!

发布于 2021-09-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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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1年9月1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发布《南沙新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沙新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南沙新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布点规划

第一条 为更好推进南沙区城市更新与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提升工作,响应《关于深 化城市更新工作高强度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21〕29 号) 关于“高强度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的要求,促进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 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城市更新工作为契机,促进南沙区建立完备、便捷、高效、 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区域配套、补强设施短板,实现南沙区城市更新与设施 配置的统筹优化。按照市、区工作部署,拟开展《南沙新区深化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 综合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条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为南沙区行政区划范围,约 803 平方公里,涉及下辖的 南沙街、珠江街、龙穴街、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重点工作范围为南沙区三五十年城市更新计划涉及的36条村

第三条 受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 心(以下简称“规研中心”)负责本项目的具体组织编制工作,包括组织与技术协调。承接单位主要工作内容依照本任务书执行。

第四条 工作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 2022年12月31 日。承接单位需按照工作任务 要求完成规划设计成果,并按约定时间送达规划中心。

第五条 承接本次规划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条 款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第六条 补齐设施短板。结合南沙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实际需求及专业主管部门 意见,优先补齐城市更新引起的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问题,全面提升设施基础保障能力。

第七条 高水平建设。设施配置应与南沙区的目标定位相适应,确保规划的前瞻性、 科学性,优化服务维度、提升服务水平,引领设施高水平建设。

第八条 规划背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梳理相关上位规划及政 策文件,充分解读广州城市更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等相关文件,充分 落实市区工作部署,找准本次工作的目标与重心。

第九条 前期规划梳理。梳理汇总市级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关于南沙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包括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数量、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及布局需求等。

第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析。分析南沙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现状,汇总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规模、等级等信息,总结其现状特征与存在问题。

第十一条 综合布点规划整合方案。衔接南新沙区控规一张图、专项规划、片区策 划方案等规划,根据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和城市更新工作安排,对南沙区市区统筹级和重 要公共服务设施提出规划优化建议。结合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充分协调各层面各类公服 设施布局方案,形成规划整合方案。

第十二条 分类设施整合详细方案。在整合方案的基础上,明确南沙区深化城市更 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卫、电力、养老、公安、停车等各类设施用地规模、建 筑规模及布局位置等。

南沙旧改时间表:


《南沙旧村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要求》全文
     根据《南沙区加快旧村更新改造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穗南府办函〔2021〕8 号,以下简称《区工作方案》)和《南沙区旧村改造储备项目管理工作指引》(穗规划资源南〔2021〕256 号,以下简称《区储备项目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各镇街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中心进一步明确了旧村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型划分
南沙区旧村更新改造项目按以下三类进行划分:
(一)第一类:纳入《区工作方案》的 36 个项目


(二)第二类: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的 27 个项目(附件 2)(以下简称“第二类项目”);

(三)第三类:未纳入《区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以下简称“第三类项目”)。

二、前期工作开展要求
    根据《区工作方案》,旧村更新改造项目全流程中前期阶段工作包括:改造意愿摸查、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和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和专项评估)编制 3 个具体环节。其中,改造意愿摸查由村集体按程序组织开展,其他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工作
1. 属于第一类项目或第二类项目,2021 年 4 月 1 日前未启动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工作的,须由村集体组织完成改造意愿摸查且同意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后,由项目属地镇街向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心申请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核查,经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心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开展。
2. 属于第一类项目或第二类项目,2021 年 4 月 1 日前已启动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工作,但未完成的,继续按合同约定完成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并按程序申请公示、公布。
3. 属于第三类项目的,须参照《区工作方案》,按程序完成入库工作后,参照上述第 1 点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和专项评估)编制工作
1. 属于第一类项目且 2021 年 4 月 1 日前未启动项目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和专项评估)编制工作的项目,以及第二类项目,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按照《区储备项目工作指引》第五条要求,通过相关审核审定后,由项目属地镇街向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心申请开展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和专项评估)编制,经区城市更新土 地整备中心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1)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和专项评估)编制工作原则上由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开展。
(2)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须按《区储备项目工作指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具体参照《南沙区旧村更新改造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参考模板》(附件 3)。
(3)关于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所需基础数据,对于已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工作的,可以引用基础数据调查核查成果;未开展的,由村集体自行收集信息,在论证报告 中说明信息来源。
2. 属于第一类项目或第二类项目,2021 年 4 月 1 日前已启动项目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和专项评估)编制工作,但未完成的,由各项目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委托主体,按《区工作方案》要求补充产业导入专章后,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三、关于《2021 年南沙区旧村更新改造项目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区工作计划》)
(一)列入《区工作计划》中的项目,方可按照计划规定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主体等要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二)未列入《区工作计划》中的项目,由项目属地镇街来函申请,经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中心研究并报区城市更新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列入《区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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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广州乐居、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直击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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