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还要死多少女人,“保证书”才会消失?

发布于 2021-09-24 04:14

近日,一则视频的疯狂流传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视频显示,7月9日的凌晨,在广西钦州灵山县,一名男子驾驶白色轿车突然停在一名女子面前,随后该男子下车,强行将女子拖拽塞进车内。女子被男子拖拽时不停尖叫求救。最后,该女子被路过的好心市民救下,而男子见势不妙则回到车上,驾车离去。
视频里,女子刚被男子抓住时,就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在其后两人的拉扯中,她一直哭叫着,几乎能感受到她的绝望和恐惧。
 
而这名男子则强行挟持着她往车里塞,他看起来丝毫没有抑制力气,完全就是对她行使暴力。女子疯狂地挣扎着,有好几次都狠狠撞在了车门上,看得令人十分揪心。
 

最后是路过的人看不下去,大声呼喊着制止了男子。男子见围观的人变多,就赶紧上车离去。

之后,当事女子发声回应称,这名拖拽她的男子是她的前男友。两人还在一起时,对方不仅长期对她施展冷暴力,还多次对她进行暴打。

在忍无可忍后,7月2日,她向男方提出分手,决定结束这段感情。
 
但是,她的前男友并不同意分手,还对她进行语言威胁,她害怕得晚上都不敢出门。
 
她还表示,在事发后,因为有人把矛头对准她,所以她想要平息风波。
最后,警方给出的处理方式,是让男方写下保证书,表示再也不犯。
 
而警方也发表回应,称此事已处理完毕,双方接受调解处理,并表示不追究责任。
 
“视频看到的只是表面情况。”
 
除此之外,警方没有透露更多案情,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保证书”,多么熟悉的三个字。
 
在许多涉及到情感纠纷的案件里,轻则“口头警告”,重则“写保证书”,这两个方法,似乎是处理所有问题的答案


保证书这个东西,想必所有人都非常熟悉。

从小到大,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会要求你在犯错误的时候,写下一份“再也不犯错的保证书”。
 
那至于写的时候是真诚还是敷衍,写完后还有没有再犯同样的错误,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再仔细想想,在家里或者学校里犯了错,让写保证书,到了社会上犯了错,也写保证书吗?
 
“强行拖拽女性”这件错事的性质,能够和小时候不听话犯错的性质一样吗?两件错事所引起的后果,是能相提并论的吗?
 
写了保证书,就能保护女性了吗?
写了保证书,就能保证不会再犯了吗?
写了保证书,就能证明施暴男有悔改之意了吗?
……

这一纸保证书,就能做到绝对保证吗?
 
有微博网友整理了这几年写了保证书、但女性依然被害的情感纠纷案例:
 
男同事求爱不成杀了女硕士的案例,当时非常轰动。

施暴者曾经非法软禁受害者两天,受害者报警后,领导要求“私了”后,处理结果是男子写了保证书。

但是,仅仅是短短的一个月后,这位男子在街上看到了女硕士,直接下车捅了她十多刀,当众杀死了她。

之后,他还开车扬长而去,似乎这件事对他来说就和下车买个菜一样普通而顺便。

保证书?真像个笑话!

仅仅一纸保证书,根本无法约束这些向女子施暴的男人。
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处理方式,对于执意想要对女性做出什么的人来说,“写保证书”这样的后果,只是在告诉他们:嘿,没事,尽管作吧,后果不严重。
 
保证书保证书,保到最后,保的根本不是受害方的女性,反而是施暴方的男性。

他们从来没有性命之忧,他们能自由地行走在路上,随意抓住和自己有情感纠纷的女子,对她宣泄暴力还不用被严厉惩罚。

因为,情感纠纷嘛,“懂的都懂”。


“懂的都懂”这句话,出自广西拖拽女子事件施暴者的道歉视频文案。

不好意思,想问一下,懂什么了?

“能令男人做出这样的举动”,她做了什么,要让一个男人当街无视法律法规直接暴力拖拽她进车里?

不,不要回答她做了什么,因为没有任何理由能让这个男人这么做,这都是借口!

暴力拖拽时很拽很厉害,一要道歉就开始懦弱起来,用女人找借口,还来一个“懂的都懂”,真厉害啊,没想到宁竟然是中国情感届的懂王呢!

但是, 就是这样毫无担当,只知道通过暴力来威胁女性的男人,在情感纠纷案件里,往往都是占优势的那一方。作为受害者的女性,总是被迫承受“私了”和“调解”的后果。

“情感纠纷”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能被施暴男用来挡刀挡这么久,能让警察对女性权益置若罔闻那么久。

纵观全网,有关情感纠纷案件的讨论,一直都是存在着的。
但是,在分析了一通现有法律,再让女性防范暴力侵害外,就没有了。

讨论来讨论去,就算有专家说,“情感纠纷”不是免死金牌,那,这些情感纠纷中的施暴者,真的就得到惩罚了吗?

出现案例、网友讨论、舆论发酵、案件处理、警方回应、各回各家。
 
我们看到的大部分情感纠纷相关案件,在这样的模式里,和探讨声以及呼吁改变的声音一同,随着时间的过去而不了了之。
 

其结果是,因为缺少威慑性,陷入情感纠纷案件的女性在增多,派出所让施暴者写的保证书也在变多,类似的情感纠纷伤害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似乎,一旦案件里扯上情感纠纷,法律就没有办法对此进行公正的判决,只能来上一纸没有法律效应的保证书来道德约束他们。


那法律要到什么时候才介入呢?是在“情感纠纷案件”,变成暴力侵害案件后,变成有一方受到不能忽视的重伤、或是引起了舆论,又或者是,死人的时候。

但是往往这时,已经迟了。

姗姗来迟的审判,根本无法扭转已经发生的悲剧。“情感纠纷”到后面,被侵害的、被重伤的、死去的,永远永远都是女性。

从以前到现在,情感纠纷案件里的女性,从来没有得到过应得的、正当的保护。


施暴者理应受到惩罚,是古往今来大家都懂的道理。

但是现在,这类恶性事件的施暴者受到的惩罚微乎其微不说,还喜欢把枪口对准受害人,让受害人承担本不属于她的压力,也得不到任何保护。


为什么每次都是女性去承受,为什么每次施暴男都能全身而退。

仅仅是因为“情感纠纷”就能获得从宽处理,仅仅写了一份“保证书”就能草草结束惩戒。

这些轻飘飘的东西,如何能和女性受到的伤害抵消,连其痛苦的1%都不到!

到底要到什么时候,到底还要死多少女人,情感纠纷案件里的施暴者才能受到应有的惩治,受害者才能获得该有的保护?

到底还要过多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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