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发布于 2021-09-25 14:21
肇庆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国务院决定在2020年11月1日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肇庆市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范围:肇庆市行政区划
三、对象:户籍登记或居住在肇庆市的全部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
四、整顿内容:
(一)户籍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二)公民有2个或以上户口的,经调查核实后,保留其真实合法的户口,注销重复(虚假)户口。
(三)对无户口的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办理户口登记。
(四)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五)对集体户进行全面清理。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集体户人员,应尽快主动申请将户口从集体户迁移至家庭户。
(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来肇人员,自到达居住地24小时以上未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境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请市民朋友及时查看自己的户口登记信息,存在上述情况的,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在户口整顿工作期间,将有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询问、核对、登记户籍资料,请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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