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政府人事大调整!

发布于 2021-09-26 21:53

    9月25日,山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春华指导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先友主持会议,副主任陈泽桂、徐文礼、景小青、武胜利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先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县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山阳县2020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山阳县202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春华介绍人事任免情况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县委组织部长杨春华介绍人事任免有关情况,会议免去李锋、肖绪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黄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李玉宏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陈默县统计局局长职务,李晓青县市监局局长职务,陈明月县发改局局长职务,黄祥来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刘忠高县经贸局局长职务,陈立林县林业局局长职务,赵博县卫健局局长职务,朱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郝昌军、黄博、韩书学、陈宏波为山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屈文宏为山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郭宝成为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袁作权、吴成民为山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玉宏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陈默为县财政局局长,李晓青为县卫健局局长,吴西汉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平为县市监局局长,巩学庆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史天啸为县统计局局长,陈德军为县经贸局局长,张涛为县林业局局长,陈迪祥为县发改局局长。表决通过了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屈文宏副院长代理山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关于郭宝成副检察长代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新任命人员作履职报告,并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符合《预算法》和《预算监督条例》要求,体现了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发挥了财政资金统筹引领作用,有力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较好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连续多年我县重大项目建设位居全市前列。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在履职尽责中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县人民政府要完善预决算编报工作,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会计业务管理,切实提高管财理财水平;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审计监督质效;提高思想认识,形成齐抓共管项目建设格局;强化后续保障,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制约因素;谋划储备项目,增强招商引资项目发展后劲;加强项目管理,全力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新任命人员要强化学习、增强本领,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担当履职,务实为民,为推动山阳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人选刘忠高,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人选郝昌军,县政协副主席人选王林沛,县监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袁作权,县法院副院长刘顺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启智参加会议;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科教局、卫健局、发改局、林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经贸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招商服务中心、板岩镇、延坪镇、小河口镇负责人,县人大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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