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混合均匀度指导原则”解读提炼,含量RSD标准为±5%!
发布于 2021-09-26 21:59
9月26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 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混合均匀度的接受标准:
01
每个取样点检测一个样品,计算所有样品的相对标准偏差(RSD),所有单值在均值的±10.0%(绝对)以内。
02
01
02
在整个批次中选取至少 10个取样点,每个取样点至少取 3份混合样品。 每个取样点检测一个样品,计算所有样品的相对标准偏差(RSD),所有单值在均值的±10.0%(绝对)以内。 (1)如果 RSD ≤ 5.0%,进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的测定。 (2)如果 RSD > 5.0%,则测定剩余样品(每个取样点的另外 2份样品)的混合均匀度。 剩余样品的混合均匀度检测:测定每个取样点的其他混合样品,计算所有样品的 RSD,所有单值在均值的±10.0%(绝对)以内。 (1)如果 RSD ≤ 5.0%,进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的测定(至少测定 20个取样点,每个取样点至少检测 7个剂量单位); (2)如果 RSD > 5.0%,则进行调查,以确定变异性是否是由产品/工艺问题或取样/分析误差引起的。
整个批次中一般不少于 20个取样点(包括运行的开始点和结束点;数值应进行重量校正)进行在线取样,每个取样点至少取样 7个剂量单位。 测定每个取样点中至少 3个剂量单位,每个取样点的平均值在目标剂量的 90.0%-110.0%之间,所有单值在目标剂量的 75.0%-125.0%之间。 (1)如果 RSD≤6.0%,则该批次样品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可被接受; (2)如果 RSD>6.0%,则测定剩余样品(每个取样点所有未检验的单剂量)的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 剩余样品的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检测:测定未检验的剩余样品,计算所有样品的 RSD。每个取样点的平均值在目标剂量的 90.0%-110.0%之间。所有单值在目标剂量的 75.0%-125.0%之间。 (1)如果 RSD≤6.0%,则该批次样品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可被接受; (2)如果 RSD>6.0%,则该批次样品含量不均匀。需对两个阶段的所有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潜在的变异性来源,从而对生产工艺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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