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招生新政的宗旨和依据到底是什么?求解
发布于 2021-09-27 01:12
高水平招生新政的宗旨和依据到底是什么?求解
前言
下文写于2021年4月,当时还在高校足球圈里对于全国统考的措施征求意见,没想到这么快就又出新政了,没有惊喜,反倒惊吓。在全国上下团结一心奔着“体育强国”、“振兴三大球”、“体教融合”等等方向去努力之时,感觉像是泼了一盆冷水,和现在的大趋势大背景有些格格不入。期待对于新政更加详细和透彻的解读,新政制定的背景、依据、宗旨到底是什么?
关于高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的意见反馈与建议
一
政策背景
就足球项目而言,随着校园足球工作的深入推进,从2016年开始提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高水平足球运动队。2019年明确除足球项目外,本校体育类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高水平运动队不再进行招生,亦是对足球项目的政策倾斜。这些招生政策都积极的促进了我国高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提高,足球项目的招生学校也从2005年的71所增加到目前的188所。
2017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探索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技能全国统考或分区联考制度,对招考人数较多的项目可采取分区联考,报考人数较少的项目可采取全国统考。2018年提出体育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并将跆拳道、击剑、射击等报考人数较少的个人项目纳入全国统考范围,2021年则将三大球项目也纳入全国统考,并要求各地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校考。
二
主要问题
正是2021年实行的足球高水平统考新政激起了广大招生高校相关领导、教练,以及相关高中领导、教练以及考生和家长的热议。统考新政的主要目的其实显而易见,即通过统考的方式来尽量杜绝校考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但对于统考政策的实际操作过程以及预计的成效上,招生高校、高中考生等等都从各自角度反映了如下问题:
(一)
单招考试与高水平测试的内容、标准以及录取方式合二为一是否违背了二者招生目标的初衷?
而运动训练专业是要培养具备与竞技运动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与竞技运动相关社会、体育活动的基本能力,从事竞技运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并无明确的组队完成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任务的要求。
显然,二者在招生和培养目标上存在差异,因此,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一定要与运训单招在测试内容和标准,以及录取方式等方面有所区别。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更应以实际比赛能力为主,且与球队的整体技战术风格相符。此外,在测试及录取顺序上是否也应优先高水平测试?
(二)
考生在报考志愿、录取方式上遇到的问题
1、鉴于高水平测试与单招测试合并,高水平录取是依据统考的专项测试成绩,但单招录取又在提前批录取。因此,那些具备冲击高水平运动队能力的考生为了避免落榜,都不得不将二者都报名,但一旦成绩优异又被单招提前录取,又心有不甘。
2、大量考生反映在网上报名时,各招生高校的招生信息并不能及时并统一的发布,考生无法依据各高校的招生信息做出权衡和选择。
3、高水平10个平行志愿的录取办法还未明确公布,导致学校与考生的信息不对称。
4、全国统考的测试成绩能否公布,以便让考生掌握自己的全国排名,以便完成高考后的志愿填报。
(三)
考官的选派、监管以及不同考区的标准统一又能如何做到?
2、高水平考生由以前的可以参加各个学校校考为多次考试变为一考定终身,一旦受到天气等因素影响,对于考生来讲太过残酷,而且也确实存在不公平的因素。
3、实战能力的测试是对足球运动员最直观的评价,是主观评分项目,现行的统考方式分为四个大区进行测试,而且不同考区是由不同的考官进行打分,而最终录取成绩是不分区比较,这就存在主观打分项目在几个大区之间是否能做到真正一致。
(四)
高水平招生学校会出现哪些问题?
1、专业测试成绩既是单招专业成绩也是高水平招生专业成绩,且体育单招为单独提前批次招生,这样的政策更有利于单招招生,而仅具有高水平建设资格院校将只能在单招淘汰后的考生中进行录取,对招生生源质量无法保证,同时存在招不到生的情况。由于A类和B类不能递补录取,考生报了多所高校,但是最终他只会去一所高校,那其他高校的名额就会白白浪费。
2、不少高校指出学校为了保证适合球队发展的优秀球员的输入,已陆续与众多高中足球特色学校签订优质生源基地合作项目,对重点队员实行长期的考察和跟踪,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和协商,以确保实现互利的双向选择。而统考新政的执行,将使得已经建立起来的双向选择机制付之一炬。
3、对于那些已经在国内高校足球领域发展态势良好的高校来说,学校各个层面都给于了相当大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梯队建设也已基本成型,而统考的方式会造成考上的考生并不是球队所需要的,例如某高校的战术体系下需要一个强力中锋,要求身体好,护球能力强,门前抢点能力好,但是考试中排在前面的是个速度型前锋,但是球队已经有这种类型的球员了。这种情况是无法通过打分去评判与比较的。教练选材都是选择适合自己学校目前打法要求的,因此,这种方式对于学校球队的长期发展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五)
目前使用的测试办法是否就能科学的选拔出高水平运动员?
1、今年高水平测试完全与单招测试的方式和标准一致,统一测试办法的方式是为了确保测试公平,但对于足球的项目特征来说,对于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球员来说均是不符合基本规律的,20%身体素质+40%基本技能+40%比赛能力的测试打分是很难客观评价一位球员的真实能力和水平,以及是否符合各支球队的技战术打法。
2、目前的测试办法对足球运动在中国的开展以及竞技水平的提升产生错误的引导。对优秀足球运动员的评价绝非像田径、游泳等项目那样去量化打分的,全世界也没有哪一个国家是能够通过几项测试和20分钟的比赛来打分去评价一名足球运动员的,都是通过长期的跟踪,以及针对自己球队的打法来评估和招募球员的。因此,目前高水平测试办法的实施直接影响到青少年运动员对足球项目的认知,我们会看到众多考生花大量时间在重复练习踢准和绕杆等测试项目,而这些测试项目与真实比赛本身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提升竞技水平和比赛能力又从何谈起。
(六)
为何将五人制足球剔除出高水平招生范围?
2018年7月2日印发了《关于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艺体函〔2018〕42号),其中第四条规定:“足球项目仅指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不再单独设其他人制的足球队”;体育总局科教司、贵部高校学生司于2018年11月21日联合联合印发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8﹞132号),其中第一章第三条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包含足球项目,但仅指11人制。而排球和篮球分别增设有沙滩排球和三人制篮球。以上两项政策的出台,导致五人制高水平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到目前也未得到任何官方回应。
三
调整建议
在深入调研和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明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目的与意义,重新审定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办法,并制定相应的改革发展进程与规划。可能涉及到的主要问题与调整建议如下:
(一)高水平测试及预录工作与单招测试的时间先后问题。鉴于高水平运动队的开展目的,建议高水平的测试及预录时间应提前于单招考试前完成。一方面保障生源优势,另一方面也是为广大考生增加了不同的选择。
(三)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自主权问题。欧美、日韩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均是采取主教练负责制,这是由体育运动的基本规律决定的,一支球队的主教练连自己的队员都不知道是谁这样情况在竞技体育领域里是无法想象的。应该允许教练组在高水平运动员满足文化课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球队的需求与符合招生资格的球员自主双向选择。如果考虑到自主招生可能滋生的腐败问题,亦可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去要求和约束,比如一旦出现招生舞弊的“黑名单制”;以及录取名单公示时必须提供“球员跟踪考察报告”以供查阅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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