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民族政策,助力民族团结——通辽中院各党支部积极开展民族宣讲活动

发布于 2021-09-27 11:39

第三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8月30日,通辽中院第三党支部副书记、行政庭庭长盖蓬蓬深入通辽市友信公司开展“宣传民族政策,助力民族团结”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此次宣讲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为主题,盖庭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友信公司的工作人员讲解民族理论政策,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分享古往今来民族一家亲的典型故事。

友信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员工中包含汉族、蒙古族、回族,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和睦相处、互帮互助,通过本次宣讲活动,更加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团结进取,为民族团结事业添砖加瓦。



此次宣讲活动,有效推动了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共同体意识走进企业,进一步促进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走深走实,为铸牢“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夯实思想基础。

第七党支部

为弘扬各族人民心连心、手拉手的光荣传统,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8月30日,通辽中院第七党支部干警代表在党支部书记李永胜的带领下来到扎鲁特旗香山镇五道井子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当地的村民们详细讲解了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宣讲中,村民们积极表达自己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有的提出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有的认为各族人民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通过此次宣讲,进一步加深了村民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坚定了各族群众“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村民们纷纷表示,要坚持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各民族一家亲,构建共有精神家园。


供稿:市中院各党支部

编辑:郝佳瑞

核稿:韩晓燕


往期精彩回顾

【第911期】通辽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

赞!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头条”政务号8月排名全市第三

党史学习教育 | 庆祝建党100周年——跟我学党史 · 狼牙山五壮士

【第899期】通辽市人大调研通辽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每日学“典” | 通辽中院法官解读民法典——明确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视频版)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