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政策的一些调整!
发布于 2021-09-27 15:05
昨天,教育部网站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
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指导意见》、要点分析如下:
教育部动员部署做好高校艺术类
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目前,各省对艺考生文化课成绩均有最低标准,其中,对于保留二、三本批次的省份,文化线要求不低于二本线的70%;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要求文化线不低于新二本线的75%。此次改革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在相关校考专业招生中,对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教育部印发文件部署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文件部署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
日前,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多年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完成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任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考试招生、在校管理等方面距离新时代新要求仍有差距,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体育精神,不断提高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指导意见》强调,要明晰工作定位,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的学生,为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和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要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招生程序,完善评价机制,着力解决个别学生文化成绩、体育竞技水平偏低,个别高校考试组织不规范、在校管理不严格,个别地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等问题。要尊重教育规律,深化体教融合,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健全学训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学生运动技能、竞技水平和学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要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政策执行,强化信息公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指导意见》重点部署了七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招生项目范围。
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重点安排群众基础好、普及程度高、竞技性强的体育项目。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学生入校后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以及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建立完善招生高校和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原则上连续三届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没有学生参赛的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二是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
从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从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各地体育部门要加强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有关高校要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
三是改进考试评价方式。
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2024年起,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并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专业测试。
四是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
五是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
六是加强入校培养管理。
新生入学时,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学生应与高校签订协议,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高校要把学生在运动队的考核情况另设为必修课进行管理,并计算必修学分纳入总学分。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严格学业标准,原则上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学业水平要求应保持一致。
七是加大监督及违规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省级招委会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组成的省级考试招生监督工作组,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考试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全流程监督本地区和相关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和招生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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