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包拯的官到底有多大,放到现在相当于什么职位?

发布于 2021-09-27 15:13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历朝历代都存在着贪官,他们徇私枉法,中饱私囊,十足的朝廷之蛀虫,国家之罪人,不过也存在着一批忠心耿耿,为国为民的忠臣,他们公私分明,刚正不阿,直言进谏,不屈服于权贵,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这位“包青天”。

中国历史上判案铁面无私,为官公正严明的包拯在世人的心中堪比青天,然而这位以为民伸冤,造福百姓为己任的青天相爷,却未曾获得丞相之名。相爷之称,实乃误传。

铡美案一事把包拯称为相爷,秦香莲有句唱词说,相爷替民伸冤屈。然而纵观北宋时代的管制和包拯一生的仕途,不难发现,包拯并未为相,在宋朝时期的体制编制中,丞相这一编制并不固定,这明显是在集中皇权,分散相权,以缓解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丞相,已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丞相称参知政事。后来正副丞相之间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就更加分散了正丞相的权力,不过无论怎么调整丞相制度,皇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的解决。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的进士,在获得进士之后,因为父母年纪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步入仕途。宋景佑四年,包拯任知县,颇有政绩,后被调任端州知州,回京后,任监察御史,对处事不当,行为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书记。

包拯曾七次上疏弹劾江西转运使王奎,并且严厉批判朝廷的任命和为官制度,这样的行为使得朝野为之震惊。嘉佑元年,朝廷任命包拯为开封知府,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包拯将开封治理的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

嘉佑六年,包拯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朝野上下,黎民百姓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皆可闻之。

包拯为官二十余载,最高为官枢密副使,而枢密院是管理军国大事的最高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利和宰相相当,由此看来,包拯的职权和副宰相相当,然而宰相的名号却始终没有落在这位天面无私的判官头上,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算是北宋王朝的一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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