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医保缴费最新政策
发布于 2021-09-27 15:34
为切实做好全乡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最新医保政策,现将有关政策梳理如下。
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75元/年。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底。其中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数据核对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缴费对象
(一)具有本旗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成人、学生、幼儿。
(二)非本旗户籍,在我旗辖区内就读的在校学生。
(三)非本旗户籍,在我旗辖区内长期或临时居住的外来人员。
(四)非本旗户籍,自愿在我旗参保的人员。
优惠政策
(一)自2019年起,在赤峰市范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3年的参保人员,符合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从第3年开始在符合规定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按住院管理的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各段报销比例提高3%。参保居民中断缴费后再次办理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大病保险、按床日付费、单病种结算、血液透析、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所有报销方式、报销比例有特殊规定的,不在连续参保缴费鼓励政策提高范围之内。
(二)从2021年7月1日起,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各段提高两个百分点。
(三)从2021年7月1日起,乙类药品由原自费20%下调为10%。
(四)无责任方意外伤害由原来降低10%报销调整为按正常疾病比例报销。
(五)参保在校学生除可以享受本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部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两项优惠政策,一是发生意外伤害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所发生费用一个年度内总额不超过5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二是在校学生意外身亡,当年医保基金支付金额不足3万元的,由基本医保基金作为补助资金,一次性补足3万元。
(六)2021年度内取得健康教育6学分且考核合格的参保人员,2022年按定额管理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提高5%。
缴费方式
按照自治区、市税务部门要求,旗税务局取消云POS机缴费方式,全面推行线上缴费方式,各地要以税务确定的线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一)成年居民和学龄前儿童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缴费,由各乡镇苏木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并做好信息登记。
(二)所有公立、民办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职业学校学生由旗教育局负责组织,以学校为单位收缴,确保全员参保。
(三)根据上级要求,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实施资助参保的政策。资助方式为先缴后补。以上各类群体人员以扶贫办、民政局、残联提供名单为准。
(四)新生婴儿在出生三个月内不受缴费期的限制。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参加自治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在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即视同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并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次年正常参保缴费。
编辑:池光琪
审核:孙宝东 蔡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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