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信托财产查询试点10月1日起在沪施行!
发布于 2021-09-27 17:12
我国信托业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正在日臻完善。
9月26日,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海开展信托财产查询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标志着酝酿多年的信托财产查询试点工作在上海率先落地,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提供服务。
依据《意见》,上海市各相关金融机构在发生不动产、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接受不动产抵押、未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时,应当查询相关财产是否已为信托财产,并在查询前获得财产所有人授权同意,且严格管理和运用查询结果。
据悉,目前68家信托公司都完成了信托财产信息报送工作,而此次参与信托财产查询的试点机构为,上海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维护资产交易安全,保护交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上海营商环境,不断丰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制度与功能建设的内涵。
信托财产查询六步走
中国信登公布的《信托财产信息线上查询操作指引》中指出,首先,试点机构使用信托财产信息查询服务,应登录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信登”)“投资者综合服务平台”。
第一步,在登录平台前,需至中国信登或中国信登指定代理开户机构开通信托受益权账户,同时需开通投资者综合服务。
第二步,登录投资者综合服务平台时,选择信托受益权账户登录,应激活管理员用户,随后可进行密码修改等操作。
第三步,管理员用户创建普通用户,并授权普通用户“信托财产信息查询”功能权限。
第四步,普通用户登录“投资者综合服务平台” 后,选择“信托财产信息查询”功能模块。
第五步,填写所需查询财产的相关信息:【财产类型】选择“不动产”,需填写【财产权属登记证书号码】;【财产类型】选择“未上市公司股权”,需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件类型】、【股东证件号码】。
信托财产查询试点常见问题解答(FAQ)
01.
信托财产查询情形包括哪些?
02.
“财产所有人”是指哪些?
03.
对于试点机构相关业务有哪些建议?
04.
信托登记与其他信息矛盾吗?
05.
查询授权书是否有规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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