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两病”保障政策来啦
发布于 2021-09-27 18:24
自2021年7月1日起,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重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两病”患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了。
如何办理“两病”?
用药保障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通过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这个根据患者需要自行选择哟。
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就是“两病”患者在我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能稳定供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且已联通医保“两病”管理平台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规定的药品和检验检查费用,报销政策是:
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能随意变更吗?
“两病”患者不管是选择了按项目付费还是按人头付费,都不能随意变更,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变更后次年生效,这主要是由于按项目付费是按年度计算报销限额。
如有骨科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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