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于 2021-09-27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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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吧!

为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拓宽市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全民共享的浓厚创建氛围,合力打造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温暖、符合人民愿景的现代新城!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监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对象
1、在滦南县城区工作、生活的社会各界人士: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企业职工、道德模范、普通市民等群体中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和社会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城市建设与发展,关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为市民素质提升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意识;
4、善于沟通,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掌握智能手机或电脑操作技能,会使用微信或QQ;
6、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巡访督导检查,吃苦耐劳、不取报酬、乐于奉献的滦南市民,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招募时间
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31日
三、招募方法
1、个人自荐或由单位推荐参加报名。
2、填写《滦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监督员报名表》,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送至县文明办,邮编:063500,地址:滦南县行政办公中心11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wmb2020@163.com。咨询电话:4122101  
3、滦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确定正式成员,颁发聘书和工作证,并向社会公布,经统一培训后开展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巡查。根据滦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要求,巡查全县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窗口服务、公益宣传、市民素质、志愿服务情况,检查各创建点位包联人员、志愿者和各单位文明城创建工作。
2、走访。以所居住小区及周边区域或村为重点,切实了解居民、村民的想法、需求和关心的问题,以及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全面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发现推荐好典型、好做法。
3、宣传。积极发挥文明创建的先锋队和文明创建的示范者、代言人的作用,抓住各种时机、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提升市民知晓率。
4、劝导。对巡查中发现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车辆乱停、杂物乱堆、遛狗不栓绳、犬粪不自清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唐山市民文明公约”。
县创城办具体负责社会监督员的联系、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社会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和协调等工作,对于成绩突出的社会监督员给予一定奖励。

  

   滦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来源:滦南发布

责任编辑:郝镜伊

投稿邮箱:lnxcb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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