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28 11:24

各参保单位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要求,为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做好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保定市2021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采取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已经在保定市市本级、莲池区、竞秀区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领取离退休待遇和工伤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2、线下辅助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无法通过“智能身份验证”的,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认证微信客服、电话客服(详见通知末尾)联系,用人单位或认证机构应详细告知并做好辅助认证工作。

四、注意事项: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望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要及时提醒辖区内领取待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逾期将影响领取待遇,经办机构对未按时完成认证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

   五、认证流程:

1智能身份验证”App下载、安装(安卓版)(如已安装,请忽略此步骤

3、人脸识别认证

4、认证结果查询及申请人工审核 

六、认证客服资源:

客服电话:(4001288966、15532257873、15532257673)

客服微信:(shebaokefu2、shebaokefu4)

(认证前期电话繁忙,请于10月15日后再次进行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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