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政策学习】
发布于 2021-09-28 13:52
民族宗教政策学习
2021年 9月27日晚,在尚学楼508教室常琪琪导员为19影视摄影与制作班召开了“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主题班会。
201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中国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政治纪律的明确规定,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我们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讲话》(2014年3月4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宗教工作是一个关系党的执政前途和命运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做好宗教工作,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ND>>>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