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解读

发布于 2021-09-28 15:54

严明的劳动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是维持企业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的保证。

9月上旬,北天集团召开了关于新版《抚顺石化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培训会。集团机关各部室代表、基层各单位人事部长及劳纪管理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

人事(组织)部部长李鹏为大家具体解读新版《规定》的各项内容,并结合北天集团实际情况,对重点内容加以解释说明,希望各单位做好宣贯,制定相关措施,抓落实、严考核,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强化作风建设。

重点解读内容

一、 以下行为属于特别严重违纪。

(一)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吸烟;

(二)在岗饮酒;

(三)在岗吸毒;

(四)其他规定的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二、  对违纪者的处理。

(一)轻微违纪,给予违纪者每起扣奖金100元;

(二)一般违纪,给予违纪者每起扣奖金500元;

(三)严重违纪,给予违纪者行政警告处分,一年内累计2起严重违纪,给予违纪者行政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3起以上(含3起)严重违纪,给予违纪者留用察看;

(四)特别严重违纪,给予违纪者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敏感时段、节假日、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影响恶劣的,升级处理。

三、  对上级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的处理。

一次检查发现1起一般违纪,对违纪者上一级负责人及值班人员提出批评;1起严重违纪,对违纪者上一级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理;2起严重违纪,对违纪者上一级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起以上(含3起)严重违纪,对违纪者上一级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一起特别严重违纪,对违纪者上一级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  对单位负责人的处理。

一次检查发现1起严重违纪,对主要负责人按照一般违纪处理;2起严重违纪,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3起严重违纪,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4起及以上严重违纪,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一起特别严重违纪,对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五、  对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公司

机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处理。

一次检查发现3起以上(含3起)严重违纪或一起特别严重违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公司机关主要领导在公司范围内公开检讨;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 一年内同一单位累计发生5起严重违纪或2起特别严重违纪,视情节给予相关管理责任者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行政警告、记过、免职处分。 一年内同一单位累计发生5起严重违纪或2起特别严重违纪,视情节给予相关管理责任者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行政警告、记过、免职处分。

七、企外人员在企业区域内违反劳动纪律规定的,每发现一起一般违纪行为,考核违纪者所在承包商2000元;严重违纪行为,立即清退违纪人员,每起考核违纪者所在承包商10000元;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立即清退违纪人员,每起考核违纪者所在承包商20000元;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由主管部门清退违纪行为人员所在承包商。发现严重违纪以上的,经单位确认,对属地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处分等处理。

策划|王慧东

素材|李鹏

制作|段雪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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