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到天涯海角也要一追到底!河源交警快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于 2021-10-0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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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这是常识
但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
对逃逸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责任认识不足
一看出事了
心里一害怕
就跑了
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吗?
咱们的警察蜀黎可不是吃素的
即使你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抓回来!
10月1日晚上,高速四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汕湛高速河源九和路段K1789公里处,发生一起银灰色小车追尾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毁的交通事故,并且银灰色小车已逃离现场。
(被追尾车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取证。大队长曾祥蓬立即召集大队领导、事故中队进行案情分析,并成立侦查小组,连夜前往惠州、梅州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和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但由于夜晚灯光昏暗和视线因素无法识别车辆号牌,增加了破案的难度。
办案民警毫不气馁,发扬愈挫愈勇的精神。10月2日,办案民警再次驱车到两百公里外的高速业主单位监控中心调取录像,通过仔细筛选对比,花了将近三个多小时终于锁定出嫌疑车辆,当天高速四大队传唤车主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过询问嫌疑车辆车主和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嫌疑车辆是车主闲置车辆,交警联系到车主时,车主才发现车辆被盗,目前车主已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备案。交警部门已对涉嫌肇事逃逸的车辆进行布控并对盗窃车辆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交警部门协调,双方车主调解,被追尾方车主汪先生与肇事车辆车主曾先生自愿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汪先生对河源高速交警神速破案和责任担当表示感谢和高度赞扬,并委托其亲属前往高速四大队赠送锦旗以示谢意。
法条解析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交通事故逃逸者必负全责,情节严重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一)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河源交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综合编辑:龙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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