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2條措施助力企業紓困減負政策出台!全文來了→

发布于 2021-10-08 18:13

廈門出台助力企業

紓困減負若干措施



根據廈門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研究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包括六個方面12條具體措施,全文如下: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片區指揮部,各有關單位:

《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已經第151次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廈門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4日

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積極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對年內到期的中小微企業貸款要應延盡延。新增支小再貸款限額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對受疫情影響的重點區域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年化利率予以1個百分點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單個企業貼息不超過10萬元。支持地方金融組織下調新增業務的相關費用,其中國有控股的地方金融組織對受疫情影響的重點區域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降費比例不低於20%,延後付款期限不少於30天。(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2.全面落實國家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2021年10月納稅申報期可按規定享受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對所屬期為2021年度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規定予以免征。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受疫情影響的重點區域內的房產和土地,以及受疫情影響的重點行業企業持有的房產和土地,免征2021年9月至12月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納稅人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具體由廈門市稅務局公告實施。(責任單位:廈門市稅務局)

3.將2021年10月的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10月31日,受疫情影響期限內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依法申請延期。對按期繳納稅款有特殊困難的,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延期繳納,延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對因封控管控措施影響,逾期申報或報送相關資料的,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說明理由後,依法不予行政處罰。(責任單位:廈門市稅務局)

4.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原始費率8%下調至6%;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單位繳納部分由0.5%下調至0.25%。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稅務部門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間不加收滯納金,視同正常繳費,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醫保局,廈門市稅務局)

5.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計逾期利息。(責任單位:市住房局)

三、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6.對工業和一般商業企業2021年10月和11月的用水、用氣,分別給予0.8元/噸和0.2元/立方米的優惠,減收金額的50%由市財政承擔。免收工業和一般商業企業2021年10月和11月的城鎮污水處理費。對受疫情影響的重點區域,自9月1日起至轉為低風險後的次月末,實行欠費不停電和延長繳費期限等措施,免收因疫情產生的電費違約金。(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工信局,國網廈門供電公司)

7.對承租市、區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權屬的經營性房產以及保障房配套商業用房用於生產經營,且最終承租人為非國有企業和非機關事業單位的給予租金減免,其中:對受疫情影響的重點區域和受疫情影響的重點行業企業免收2021年9月和10月租金,其他減半收取。鼓勵中央企業、省屬國有企業、集體物業、非國有企業和個人業主為租戶減免或緩繳租金。(責任單位:市國資委、住房局,各區人民政府,火炬管委會,自貿委)


四、支持企業用工

8.企業2021年自主招收初次來廈就業或本市新成長的勞動力,7月1日前已辦理就業登記、繳交社保並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到12月31日的,按500元/人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崗補貼。企業2021年10月至12月自主招收初次來廈就業或本市新成長的勞動力,辦理就業登記、繳交社保並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2個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給予企業一次性招工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火炬管委會,自貿委)

五、促進受影響行業加快恢復

9.對營收達到一定條件的交通運輸業、住宿和餐飲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遊業、會展業的企業,按營收1%予以獎勵,每家企業累計獎勵資金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對2021年10月至12月營收合計達50萬元的,可按該階段營收先行予以獎勵;對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營收合計達100萬元的,按該階段營收總額應兌現的獎勵予以補足。(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商務局、文旅局、財政局,市文發辦,各區人民政府,火炬管委會,自貿委)

10.對市重點工業企業(同安區擴大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1年1月至9月設備購置費不低於500萬元且符合技改補助政策的專案,按專案設備投入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補助資金的50%可以在2021年內先行撥付。(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火炬管委會,自貿委)

11.繼續實施《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大消費旅遊扶持力度的通知》(廈府辦規〔2021〕10號),在執行期限、扶持力度等方面加大支持,進一步激發消費市場活力,推動相關行業儘快復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文旅局)

六、加強信用和法律服務

12.對2021年9月和10月受疫情影響產生的輕微企業失信行為按規定實施信用豁免。在信用中國(廈門)網站開通綠色修復通道即收即辦,提供線上信用修復培訓,免費提供信用報告。依託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示範平台廈門站,提升疫情「信易貸」專區服務能力。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依企業申請由市貿促會免費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盡力減免企業違約責任、降低企業損失。對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產生的法律糾紛,組織律師服務團隊,幫助研判風險、提供法律意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司法局,市貿促會)

本措施所稱「受疫情影響的重點區域」,是指本市同安區以及同安區以外中高風險地區及封控管控區;「受疫情影響的重點行業企業」,是指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住宿和餐飲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遊業、會展業,以及因封控管控關閉和根據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停止經營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本措施實施期間,如國家、省另有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各區(開發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出台幫扶政策,相關政策要暢通直達管道,切實壓縮申請環節、簡化流程,務求實效。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台商雜誌理事單位
文章來源:廈門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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