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政策直通车】南华镇2021年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公示(2021年第九期)
发布于 2021-10-08 20:48
一、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标准和数额
(残疾人补贴)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种)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发放金额:每月11080元,共128人。
发放日期:9月23日。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100元/户。
发放金额:每月19600元,共184人。
发放日期:9月23日。
(民政低保)
3.农村低保(10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助标准:一类对象,369元/月(4428元/年);二类对象,350元/月(4200元/年);三类对象90元/月(1080元/年;四类对象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每月248599元,共360户852人。
发放日期:9月23日。
4.城市低保(10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贴标准:全额补助每人每月724元;差额按实际发放。
发放金额:每月41859元,共42户80人。
发放日期:9月23日。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0月)
发放对象:在全镇符合孤儿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发放金额:每月10560元,共8人。
发放日期:9月23日。
6.特困供养精神病护理费(10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精神病人。
补助标准:400元/每户。
发放金额:每月2800元,共计7户。
发放日期:9月23日。
7.农村分散特困供养金(10月)
发放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6216元/年,每月518元。
发放金额:每月49336元,共70户,81人。
发放日期:9月23日。
8.城乡临时救助金(9月)
发放对象: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
补助标准:支出型救助对象2262.4元/人,急难型救助对象7290.5元/人。
发放金额:共计793368元,共117人。
发放日期:9月16日。
(公益岗补贴)
9.乡镇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9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67人,共33500元。
发放日期:9月13日 。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县农商银行通过“一折通”进行发放。
南华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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