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招聘: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于 2021-10-09 08: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按照《关于做好就业扶持对象认定服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19〕15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6号)文件,并符合文件中“就业帮扶类”人员条件(具体见附件)。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计划招聘1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到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防路1001号)708房间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和本人页),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在证上打印失业登记和困难人员认定信息),没有《就业创业证》的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学历、学位等证书可附带。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地点: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防路1001号)712房间。

(三)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就业”“人才德州”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录用后由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合同期限1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34—7908061、7908070

附件1、“就业帮扶类”人员条件

附件2、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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