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000元!这项大学资助政策正在进行,符合条件的涿州人抓紧申请→

发布于 2021-10-09 08:37

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对考入大中专及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

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中“助残服务工程”圆满完成,保障当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根据省、保定市残联的工作要求,现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进行教育资助规定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

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 (含特殊教育)研究生、本科生、大专、中专的保定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困难残疾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

2.困难残疾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

3.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4.没有列入困难残疾人范围的残疾人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每人4000元。

5.没有列入困难残疾人范围的残疾人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6.没有列入困难残疾人家庭范围的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以及残疾人专科生、中专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7.对所有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按照上述学历资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资助对象条件和提供申请材料

(一)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

3.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申请困难范围资助的需提供下列条件其中一项即可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二)提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5.申请困难范围资助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三、资助申请审批时限

今年资助申请审批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申请材料向市残联提出申请,申请资助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填报《考入中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填报《考入中高等院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表》(附件2)。经村、社区及乡镇、街道两级审核盖章后,交回市残联。市残联对申请资助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存档。


五、资助资金的筹措及发放

对统战、教育、民政、扶贫、工会、团委、等部门以及企业、 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等资金,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类资金按照原有相关政策、标准、途径和程序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进行资助,凡已享受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属于符合资助条件,2020年没有得到资助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2021年可一并进行统计资助。


六、加强资金管理工作

对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实施资助,是得残疾人心、合残疾人意的民生工程,是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提高素质、改善生活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具体举措。各乡镇、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了解掌握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情况,并逐一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楚。要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管理,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受资助人材料的审核,不断完善资助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拨付受助学生银行账户,原则上不发放现金,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残联对得到资助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要跟踪问效,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七、做好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务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关心,宣传我市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工作,宣传受助学生克服自身和家庭困难,刻苦学习文化知识,顺利完成学业的典型实例。要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宣传和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营造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的社会氛围,推动全市残疾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附件:
考入中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
考入中高等院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表
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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