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拟科创板二次上市:CDR筹资大约100亿元人民币

发布于 2021-01-13 22:46

联想集团拟科创板二次上市:CDR筹资大约100亿元人民币

 

#联想集团拟在科创板上市#【联想集团宣布“回A” #联想集团计划科创板上市#】1月12日,联想集团向香港联合交易提交公告,宣布董事会已批准可能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申请CDR上市及买卖的初步建议。联想集团指出,上述发行CDR及科创板上市的整体建议均取决于市场情况、股东的批准以及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监管机构的必要批准。

以联想集团总股本计算,预计在科创板新发股份13.3亿股,融资额预计大约100亿元人民币。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意图构成或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要约或其中一部份。

Lenovo GroupLimited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2)

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

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告乃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一份初步建议(「建议」),内容有关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代表本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基础证券,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板」)申请中国存托凭证上市及买卖(「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

本公司根据建议拟发行本公司的新普通股(「基础股份」),佔经该新发行扩大后的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不超过 10%。本公司拟将发行基础股份的所得款项用于新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相关行业的战略性投资,及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12,041,705,614 股。本公司将向其股东(「股东」)寻求特别授权,以发行最多1,337,967,290 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佔本公司经发行基础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须取决及受限于多项因素(其中包括)市场状况、取得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批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香港的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必要批文或决定方可作实。

由于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须达成若干条件后方告完成,故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不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于适时另行刊发公告,披露有关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的重大发展。

承董事会命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杨元庆

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元庆先生;非执行董事包括朱立南先生及赵令欢先生;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包括 NicholasC. Allen 先生、William O. Grabe 先生、William Tudor Brown 先生、

杨致远先生、GordonRobert Halyburton Orr 先生、胡展云先生及杨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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