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公共池等级制:解释合作型等级制的出现

发布于 2021-10-10 09:12


作品简介 

作者:Jesse Dillon Savage,爱尔兰都柏林圣三一大学政治学系全球政治学助理教授,其主要研究领域是国际关系和比较政治学。

编译:胡富钦(国政学人编译员,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系)

来源:Jesse Dillon Savage, Common-Pool Hierarchy: Explaining the Emergence of Cooperative Hierarchie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ume 65, Issue 3, September 2021, Pages 712–723, https://doi.org/10.1093/isq/sqab020.

归档:《国际关系前沿》2021年第10期,总第37期。

内容提要 

国际关系中的等级制通常被理解为一种由单一主导国控制从属行为体主权方面的安排。虽然这种安排在构建国际政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它并没有穷尽国际等级制的所有形式。通常,在多个国家共同要求控制从属国的主权时,等级制便出现了。本文介绍了一种新的等级概念——公共池等级制,其中从属国的主权被理解为一种可以由多个主导国控制的资源。与其他资源一样,主权的获得也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财产制度”而实现。最后,本文通过19 世纪欧洲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争夺非洲的两个案例,对公共池等级制进行解释。

文章导读 

01

引文

国际等级制的现存研究普遍默认主导国数量单一,这对历史和现实的解释力都是有限的。因此,本文通过“公共池等级制”的概念,对多国主导的等级制进行介绍。

通常,在对资源进行控制时,可使用不同的财产制度。若将从属国的主权比作一种资源,在控制从属国主权时,也可以使用不同类型的等级制。其中,若主导国数量单一,则类型为双边形式的等级制,即私有等级制;若有多个主导国共同控制,则为合作型等级制,即公共池等级制。

首先,本文对“公共池等级制”的概念进行阐述。其次,作者阐释为何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等级制度,并提出了促使公共池等级制出现的三个因素:①各主导国有共同的互动规范框架,因而有相似的期望。②当地行为体支持外部行为体合作(例如治外法权),从而降低了外部行为体的成本和不确定性。③如果主导国关心经济问题而非安全、政治或地位问题,时间范围会被延长,主导国也更可能采取公共池等级制。最后,本文通过19 世纪欧洲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争夺非洲的两个案例,对公共池等级制进行解释。

02

国际关系中的权威、主权和等级

莱克开创了国际等级制研究中的契约方法,并推动了学界对国际等级制的研究。一些研究已将从属国主权比作财产权,这有助于对等级制的理解,但并不完整。

通过获得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两个维度,资源可以被分为四类:私人资源(竞争性强,排他性强)、公共资源(竞争性弱,排他性弱)、俱乐部资源(竞争性弱,排他性强)和公共池资源(竞争性强,排他性弱)。这些分类并非完全由资源或产品本身的性质决定,而由作为社会结构的财产制度决定。

既有研究通常将主权默认地比作获取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皆强的私人资源,而本文拟突破这一点,探索并解释不同类型的等级制。

03

公共池等级制

主权的获取具有较强竞争性,但并非完全排他的,这一点已经被一些学者的案例研究证实——例如,欧洲列强利用治外法权剥夺并瓜分奥斯曼帝国和中国等国的法律主权。一个单一的从属国可以同时向多个国家放弃主权,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池等级制便建立起来了。本文的贡献在于,解释这种特殊的等级制,并为其提供一个独立的分析范畴,避免把它与其他类型的等级制混为一谈。

关于对主权的控制,既有研究从主导国的国际地位、从属国的“文明”水平等方面进行衡量,但由于公共池等级制的特殊性,这些指标都很难被直接套用。

1.公共池等级制缘何发展?

私人财产制度并非总是优于共同财产制度,其建成、维护要耗费更多成本。在国际等级制中,也是如此。当其他大国与等级中的某一从属国利益攸关,等级中主导国的排他性控制可能会引发与其他大国的冲突,从而难以达到理想结果。因此,在一些情况下,公共池等级制会比私有等级制更具优势。

第二个变量是行为体的贴现率。在经济领域,行为体对未来收益的衡量,是影响共同财产制度发展的因素之一。当行为体的贴现率足够低时,他们能够更好合作以支配资源,并为未来从资源中获益而努力。如果贴现率高,那么行为体就有强烈的动机寻求控制资源或在短期内消耗更多资源,或者干脆不投资于公共池资源。在国际等级制中,影响贴现率的因素有环境因素、资源本身的性质、政治生存、对国家地位的争夺、主导国的动机。其中,当主导国的动机是经济问题而不是安全、国内政治或地位问题时,公共池等级制将更普遍地发展。

2.从属国的角色

在公共池等级制中,从属国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影响等级制的可行性。

第一,明确主导国和从属国“权利-义务”关系的机制,能够增加等级制的确定性,并促成公共池等级制,提供治外法权是地方机制最普遍的例子。第二,在某些持续的实践中向外部行为体提升资源流动的确定性,将促进公共池等级制的形成,例如奥斯曼帝国的多次投降。第三,外部行为体需要谈判的当地行为体数量越少,其对公共池等级制形成的信心越强。第四,当地行为体的抵制和对外求援也是等级制构建中紧迫感的来源之一。

3.实证意义和与其他解释的比较

在一些方面,公共池等级制与其他解释有不同的条件。首先,主导国家的身份不成为这一等级制生成的主要驱动力。其次,主导国会根据其在当地的目标改变自身的策略。此外,与专注于国家地位的解释相比,本文作者认为行为体的目标、时间范围和互动的机制是影响公共池等级制形成的关键。

04

案例研究

19世纪中后期,欧洲列强在多个不同的政治体系中建立了公共池等级制。本文所选案例的因变量存在差异。其中,中国被实行的是公共池等级制,这种情况与19世纪的奥斯曼帝国、日本、波斯和暹罗等其他欧亚帝国类似,而对非洲的瓜分则是排他性强的等级制情况。这两种情况都是极端情况,因而使其中的因果机制更加明显。

1.中国的公共池等级制

中国等级制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混合了强制、谈判和利用允许外国人在华活动的既有制度。

主导国利用治外法权在中国的部分口岸对中国主权进行控制,这也意味着来自西方国家的公民在通商口岸内受其原籍国法律的约束。在与欧洲列强的交锋中,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向外部势力提供了本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促成等级制的规范和规则部分是由当地行为体建立的。主导国的主要动机是经济考虑,他们的时间范围较长,因而建立公共池等级制的可能性更大。同时,在美国的倡导下,主导的大国甚至投入力量保护中国的国家地位和能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19世纪末,这一体系逐渐削弱。但即使出现裂痕,一些大国间合作也依然存在。例如,主导大国联合镇压义和团运动,欧洲大国三次阻止日本在中国的过度扩张。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的公共池等级制运作平稳。

该案例表明,公共池等级制的形成与主导国的经济追求、关键行为体的长期视野有关。地方机制、规范和共同信念有助于促进公共池等级制。尽管这一体系面临压力,但它成功地维持了近一个世纪。

2.排他型等级制和对非洲的争夺

欧洲国家对非洲的情况多样。非洲大陆的规模和多样性使得争夺行动有巨大差异,但即便如此,到19世纪末,在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国相继进入非洲大陆后,该地区基本上被列强瓜分完毕。

列强们常常在压力之下迅速采取行动,这表明其时间范围之短。此外,欧洲列强在非洲扩张的动机多种多样——包括经济动机、声誉、文化优势、种族主义、安全等。其中,经济动机很重要,但并非唯一的动机,在它与其他动机混杂之后,等级制的不确定性增加了。1884-1885年柏林会议(The Berlin Conference)及其促使刚果自由邦(Congo Free State)建立的进程说明了这些动态的复杂性,德国和英国之间的黑尔戈兰-桑给巴尔协定(The Heligoland–Zanzibar agreement)是另一个例子。

列强们对非洲的争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非经济因素推动的,并且时间维度较短。此外,并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主导国和从属国之间的互动加以约束,从而导致了不同行为体对制度产生了不同理解,导致了不确定性、成本和冲突的增加。

在整个非洲大陆,各国在国家利益以及追求利益的方式上存在分歧。行为体对于如何建立和组织关系没有固定的概念。此外,非洲大陆的多样性和幅员辽阔使得大国之间很难就合作达成共识。大多数主导国更关心那些导致他们短视和竞争的问题。这反过来又导致了排他性等级制的建立。

05

结论

译者评述

对国际等级制的研究能够纵深国际关系学者对国际体系特征的理解,对理解历史和解释当下都大有裨益。这也是本文作者期待作出的贡献。通过借鉴经济学中的“公共池资源”概念,本文作者突破以往对等级制类型的单一解释。作者将从属国主权比作资源,将主导国比作资源控制者,将等级制度比作财产制度。主权必然是有竞争性的,作者试图在排他性的维度上对主权进行阐释和论证,而历史经验也为他证明,排他性低的主权是存在的。因此,历史上出现的合作型等级制便可类比于“公共池资源”。本文作出以下贡献:通过对等级制类型研究的突破,本文对领域内的描述性研究作出贡献,为国际政治结构提供更准确的理解。同时,本文也纵深了学界对等级制和主权运作方式的理解。

如本文作者所说,既有研究将主权默认为竞争性和排他性皆强的“私人资源”,因此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私有等级制上,大量的学者对其形成、维持、功能和影响进行了深入探索。在竞争性强、排他性弱的公共池等级制(即合作型等级制)被提出且得到证实后,公共池等级制的形成、维持、功能和影响等方面也将成为该研究提供新的发展空间。此外,在不同类型的等级制之间进行对比,也可成为新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 戴维·莱克:《国际关系中的等级制(第二版)》(高婉妮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2] 高婉妮:《国际政治的等级状态?——评<国际关系中的等级制>》,《国际政治科学》,2010年第1期,第112-123页。

[3] 华佳凡,孙学峰:《国际关系等级理论的发展趋势》,《国际观察》,2019年第6期,第44-68页。

词汇整理

公共池等级制 Common-pool hierarchy 

主导国 Dominant actor

附属国 Subordinate actor 

治外法权 Extraterritoriality 

门户开放政策 Open Door Policy 

规范框架 Normative framework 

贴现率 Discount rate 

时间范围 Time horizons

审校 | 陈勇 赖永祯 

排版 | 邱意雯 云琪布日 

文章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评译分享的文章均出于专业学习之用, 不以任何盈利为目的,内容主要呈现对原文的介绍,原文内容请通过各高校购买的数据库自行下载。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