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拆迁!恭喜涵江这4个村!快看有你家吗?

发布于 2021-10-10 15:34

涵江最新事
近期
涵江区连发三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滨海大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涉及4个村,快看看是不是有你家!

公告通知一



涵拟征地安置公告〔2021〕23号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听证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地块一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地块一用地项目,位于涵江区国欢镇都邠村
二、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使用)土地总面积4.5627公顷。拟征收国欢镇都邠村集体土地4.5581公顷(其中:水田3.8233公顷,果园0.3518公顷,沟渠0.383公顷)。使用国有河流水面0.0046公顷。
国欢镇都邠村沟渠0.383公顷为村集体预留地,未承包到户。
三、 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国欢镇都邠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果园0.6、其他农用地0.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文件执行。房屋拆迁由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98 人(其中劳动力人口 120人),采取货币、社会保障等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欢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国欢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日

公告通知二



涵拟征地安置公告〔2021〕24号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听证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地块二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地块二用地项目,位于涵江区国欢镇都邠村,梧塘镇前东坡村。

二、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6.5662公顷。拟征收国欢镇都邠村集体土地5.4488公顷(其中:水田4.8150公顷,果园0.3932公顷,沟渠0.0948公顷,村庄0.1458公顷);拟征收梧塘镇前东坡村集体土地1.1174公顷(其中:水田1.0664公顷,村庄0.0510公顷)。
国欢镇都邠村沟渠0.0948公顷为村集体预留地,未承包到户;梧塘镇前东坡村水田0.1587公顷,村庄0.0510公顷为村集体预留地,未承包到户。
三、 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国欢镇都邠村,梧塘镇前东坡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果园0.6、其他农用地0.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文件执行。房屋拆迁由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梧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39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239人),采取货币、社会保障等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欢镇人民政府、梧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国欢镇人民政府、梧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日

公告通知三



涵拟征地安置公告〔2021〕25号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听证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涵江区旧雪津旁地块四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涵江区旧雪津旁地块四用地项目,位于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梧塘镇前东坡村。

二、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8871公顷(其中:国欢镇码头村城市0.0064公顷,梧塘镇前东坡村果园1.0706公顷,城市0.8101公顷)。
国欢镇码头村城市0.0064公顷为村集体预留地,未承包到户;梧塘镇前东坡村果园0.1979公顷,城市0.0373公顷为村集体预留地,未承包到户。

三、 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国欢镇码头村,梧塘镇前东坡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果园0.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文件执行。房屋拆迁由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梧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本次征地不涉及耕地,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莆政办〔2012〕111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欢镇人民政府、梧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国欢镇人民政府、梧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日


莆田市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编制《莆田市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涵江区梧塘镇前东坡村;国欢镇黄霞村、都邠村、码头村,共 2 个镇 4 个村;涉及涵江区人民政府 1 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本方案范围位于涵江城区北部,新涵工业园南部,东至雪津路、西至都邠路、北至亿发路、南至滨海大道(国欢西路)。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成片开发方案范围总用地面积 48.856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 16.8592 公顷(耕地 11.8728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 31.9908 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 0.0066 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一)涵江城区用地提质增效的需要

  目前高林街与滨海大道南侧,周边武夷木兰都、莆田第十四中学、大唐·皇家庭院、雪津体育馆、涵江医院新院等均已建成, 且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但北侧的旧雪津等厂区的存在阻碍了城市发展的空间,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且片区所在的地块处于城区与工业园区之间,产业雄厚、具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和吸纳外来工作人群的能力。因产业发展导致外来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市民对居住空间的需求增加,以及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发展的大背景,对片区的开发,破旧厂房的提质改造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产城融合、优化空间布局的需要

方案位于滨海大道北侧,新涵工业园区南部,科学合理的推进商住综合体的开发建设符合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对缓解产城分离与职住不平衡等问题,促进“就近就业,就近居住”,优化园区发展空间,完善周边功能配套具有重要意义。


  (三)满足城市发展,完善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规划实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据相关文件规定,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40%。通过居住片区的开发,至少 40%基础设施的落地,推动完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文化、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改善人居环境,进而促进规划实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48.8566 公顷,主要用途根据需求设置商住综合用地、教育用地、商业用地等设施用地。其中商住综合用地面积合计 28.1012 公顷;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12.7597 公顷;公园绿地与防护绿地用地合计面积为 4.3698 公顷;教育用地 2.5722公顷;商业用地 1.0537 公顷。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园与防护绿地、城镇道路用地以及教育用地,合计面积 19.7017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0.33%,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的规定。

五、实施计划


本方案成片开发方案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26.1551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 年,3年内实施完毕。


  六、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本次成片开发用地均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未涉及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涵江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方案获批后,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莆田市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且已纳入 2021 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本方案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各类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含文物保护)。

  七、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次成片开发总用地面积 48.8566 公顷。商住综合用地面积28.1012 公顷,平均居住容积率以 2.5 计,可容纳约 15611 人(居住用地按 45 平方米/人计)。项目建成后,人口更为集聚,将促进片区的不断发展。同时,可以在空间上连续、系统性的供给城市生活各类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益。
  (二)经济效益评估
  片区地块的综合开发将带动整个涵江城区有效投资的增长,也将为城区带来巨大的人口劳动力。预估该片区征收成本包含土地征收费、农转用、耕地补偿费用等其他费用成本合计约 4165.8万元。
  本方案商住综合用地合计 28.1012 公顷,土地出让金预计在10.9145 亿左右。同时创造房地产、建筑及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税收,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社会效益评估
  1.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通过项目开发,可以提升该地区居住环境,同时带动周边地区餐饮、零售商业、休闲、城市交通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这些产业的发展能够带来一定量的就业机会,吸引人才集聚,对经济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
  2.改善片区居住环境,吸纳劳动力的效应
  片区将进一步完善全区域的住房、教育、交通、商业等功能,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口落户就业,为工业园区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进而促进整体职住平衡。其次,方案的实施将提供公益性用地19.7017 公顷,为市民和创新创业人群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实现产城融合提供切实保障。
  (四)生态效益评估
  开发地块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天然湿地等重要生态保护要素,且建设功能主要为居住、公共服务等,不会对城市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对所占用的耕地进行了补充平衡,不会对耕地保有量和耕地质量造成负面影响。项目建设后对提升区域居民环境质量有显著的效益。

  八、结论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你家吗?!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看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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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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