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联网新蓝图!解读八部门3年行动,4大目标12项计划剑指物联网强国【附下载】| 智东西内参
发布于 2021-10-10 19:07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编辑 | 智东西内参
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八部门针对当前物联网产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方向,联合印发了《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了四大基本原则以及四大行动目标,从供给和需求两个维度设定定量及定性要求,剑指加速技术发展(供给)、丰富行业应用及生态(需求)。物联网产业链主要分为感知识别、网络传输、平台管理、应用服务四个部分,感知和网络为接入基础,平台与应用为上层建筑。另外, 《行动计划》也计划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步伐加快, 物联网已经成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来说,《行动计划》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 打造系统完备、 高效实用、 智能绿色、 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物联网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三五”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强政策指引,印发《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引导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落地和产业发展。二是启动基地建设,推动杭州、无锡、重庆、福州、鹰潭等5个物联网示范基地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加速应用落地,2018-2020年连续三年遴选具有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性、可规模化应用的创新示范项目,推动优秀成果推广应用。“十三五”期间,我国物联网产业总体规模、骨干企业数、标准制定数量等指标全部达到规划预期目标,物联网应用部署范围和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尽管如此,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持续推进解决的问题。
一是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技术创新积累不足,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新型短距离通信、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仍需加大攻关力度。
二是产业生态不够健全。我国物联网企业竞争力不高,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领军企业较少,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流协作程度低。
三是规模化应用不足。现有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小、零散化,广覆盖大连接的物联网商业化应用场景挖掘不够,应用部署成本较高。
四是支撑体系难以满足产业发展需要。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不强,物联网安全问题仍然严峻,相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解决上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汇聚合力,协同推进物联网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建设、重点领域应用推广和安全等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关键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共同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行动计划》指出,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具体发展目标体现为“五个一”:
1、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
2、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
3、催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
4、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
5、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具体来说,《行动计划》提出了四个行动目标:
1、 创新能力有所突破。高端传感器、 物联网芯片、 物联网操作系统、 新型短距离通信等关键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物联网与 5G、 人工智能、 区块链、 大数据、 IPv6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取得产业化突破;物联网新技术、 新产品、 新模式不断涌现。
2、 产业生态不断完善。 推动 10 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 能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带动物联网产业加速向规模化、 集约化、 高价值发展。
3、 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在智慧城市、 数字乡村、 智能交通、 智慧农业、 智能制造、 智能建造、 智慧家居等重点领域, 加快部署感知终端、 网络和平台, 形成一批基于自主创新技术产品、 具有大规模推广价值的行业解决方案, 有力支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IPv6 在物联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物联网连接数突破 20 亿。
4、 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 完成 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面向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的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试验检测、 知识产权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 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
为了保证目标的顺利达成,《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四个基本原则:
1、 聚焦重点, 精准突破。聚焦感知、 传输、 处理、 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提升技术的有效供给;聚焦发展基础好、 转型意愿强的重点行业和地区, 加快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部署, 提高物联网应用水平。
2、 需求牵引, 强化赋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 提升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 推进物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以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 推动智能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丰富数字生活体验。
3、统筹协同, 汇聚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投资布局中的统筹引导作用, 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 高校、 企业在技术攻关、 成果转化中的创新主体作用, 形成技术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调动各方积极性, 形成产业合力。
4、 自主创新, 安全可靠。统筹发展和安全, 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 加强物联网技术、 网络、 终端、 应用等安全防护能力建设,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提升安全可靠运行能力, 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为目标,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基于此,《行动计划》提出了四大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1、如何提升物联网产业创新能力?
2、如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
3、如何推动社会各界投入物联网产业生态建设?
4、如何推动物联网标准建设和落地实施?
围绕这四个问题,《行动计划》提出了十二个具体重点任务的行动计划:
1、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贯通“云、 网、 端” , 围绕信息感知、 信息传输、 信息处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 体系化部署创新链。实施“揭榜挂帅” 制度, 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突破智能感知、 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关键共性技术, 补齐高端传感器、 物联网芯片等产业短板, 进一步提升高性能、 通用化的物联网感知终端供给能力。
2、 推动技术融合创新。面向“5G+物联网”, 充分利用5G 网络的高可靠、 低时延、 大连接特点, 丰富通信技术供给, 拓展物联网应用场景;面向“大数据+物联网”, 实现数据高效协同处理, 深度挖掘物理世界数据价值;面向“人工智能+物联网”, 建立“感知终端+平台+场景”的智能化服务;面向“区块链+物联网”, 建立感知终端的信用体系, 保障数据确权和价值流通。
3、 构建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地方联合龙头企业、 科研院所、 高校建立一批物联网技术孵化创新中心,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 推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工程化应用。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 探索“专利+标准+开源社区”发展模式, 激发创新活力。依托基金会、 开源社区, 聚集开发者和用户资源, 共同打造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协同创新生态。
4、 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技术领先、 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深化产学研联合创新, 促进创新链、 产业链、 资金链高效配置, 推动感知终端、 平台、 网络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培育一批物联网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面向特定场景和细分领域, 成为先进技术产品和适用性解决方案供应方。培育一批物联网运营服务商, 开展方案设计、 集成实施、 网络运维、 经营管理、 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等服务。
5、 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特色鲜明、 基础条件好、应用示范效果突出的地区建设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持续发挥现有示范基地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做好新产品、 新服务、 新模式的先行先试, 优化政策、 人才、 技术、 资金等资源要素配置。
6、 社会治理领域。推动交通、 能源、 市政、 卫生健康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 将感知终端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打造固移融合、 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 搭建综合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 充分挖掘多源异构数据价值,推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 提升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7、 行业应用领域。以农业、 制造业、 建筑业、 生态环境、文旅等数字化转型、 智能化升级为驱动力, 加快数据采集终端、 表计、 控制器等感知终端应用部署, 支持运用新型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和行业专网, 建设提供环境监测、 信息追溯、 状态预警、 标识解析等服务的平台, 打造一批与行业适配度高的解决方案和应用标杆。
8、 民生消费领域。推动感知终端和智能产品在家庭、 楼宇、 社区的应用部署。打造异构产品互联、 集中控制的智慧家庭, 建设低碳环保、 安全舒适的智慧楼宇和新型社区。鼓励物联网企业与运动器械制造商、 康复辅具生产商、 养老机构、 运动场馆等跨界合作, 加快推动可穿戴设备、 智能医疗健康产品、 智能体育装备等应用普及。
9、 推进 IPv6 规模应用。 完善物联网终端入网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 明确 IPv6 网络接入要求。推进面向公众网络的物联网平台、 终端、 网关设备等进行 IPv6 升级改造和使用, 推动新产品默认支持并开启 IPv6 功能。引导和鼓励企业面向行业应用采用基于 IPv6 的应用解决方案, 推广支持 IPv6 的物联网终端和模组的应用。
10、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 建立物联网全产业链标准图谱, 加快新技术产品、 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应用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 鼓励团体标准先行先试。持续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等国际标准化工作, 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贡献度。加强重点标准的实施和评估。
11、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创新工作思维理念, 提升知识产权、 科技成果转化、 人才培训、 投融资等服务能力。搭建技术与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新技术验证、测试认证、 产品质量分级和系统评价等服务。引导地方行业协会、 产业园区、 科研院所、 龙头企业等共同建立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开放科研仪器、 检测设备、 研发能力等资源。
12、 强化安全支撑保障。加快围绕感知、 接入、 传输、 数据、 应用等安全技术的研究。加快物联网安全监测、 预警分析和应对处置技术手段建设, 提升感知终端、 网络、 数据及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 推动形成售前风险评估、 售时分类登记、 售后使用监测的物联网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加快物联网领域商用密码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 建设面向物联网领域的密码应用检测平台, 提升物联网领域商用密码安全性和应用水平。强化物联网应用场景与频谱资源使用的适配性, 保障物联网频率使用安全。依托联盟协会, 开展物联网基础安全“百企千款”产品培育计划,建设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安全能力评估, 打造“物联网安心产品”。
为了实现这12个行动目标,《行动计划》还提出了五个保障措施:
1、优化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发挥物联网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需求对接、资源共享。
2、健全统计和评估机制。完善物联网产业统计体系,为评估考核行动计划成效提供科学依据。持续加强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质量评价工作,规范“揭榜挂帅”等重点行动的过程管理和第三方评估。
3、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和引导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大物联网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补齐人才缺口。鼓励企业与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增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物联网人才供给。推动健全完善物联网人才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体系。
4、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推动作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物联网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社会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推动解决物联网融资问题。
5、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合作机制,促进技术研发、产业化推广、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物联网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提升国际化发展层次。
智东西认为,近年来,物联网跨界融合和示范应用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自2013年以来我国物联网行业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从2013年4896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5万亿元,物联网相关企业约有42.23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过85%,形成了庞大的企业群体。《三年行动计划》在这样的关键背景下提出,确立了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推进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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