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惠残政策】三明市残联普惠性助残惠残政策解读(六)
发布于 2021-10-11 09:00
六、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
(一)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凡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因重大疾病、突发性灾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二)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1、因患危重疾病(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或人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造成家庭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经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救助之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扣除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救助金额后,且其个人承担部分高于3000元(含3000元)按其个人承担住院治疗费用的40%进行救助,属于低保家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或一户多残(一户有2个或2个以上的残疾人)家庭的按5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
2、因交通事故或水灾、火灾、雷电、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家庭经济财产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经当地政府证明,扣除其他部门一次性救助金额后,在不超过其财产损失额给予1000-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
3、其它因特殊情况造成残疾人家庭特别困难的,经当地政府证明和实地调查后,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5000-10000元一次性救助金。
(三)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如何申请办理?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救助对象书面申请书(《申请表》)、村(社区)证明;
2、救助对象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救助对象为低保、建档立卡、一户多残家庭的,需要提供残疾人证、低保证明、建档立卡户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复印件;
3、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出现特殊困难的救助对象,需提供“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或“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未参保人员提供)复印件(还需提供疾病诊断书或出院小结);
4、交通事故,需出具《交通事故裁定书》,因肇事方逃逸的,需当地交管部门出具证明;
5、因水灾、火灾、雷电、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救助对象,需出具图片(影视)资料和当地政府出具的家庭财产损失证明;
6、其它相关部门的救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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