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档案馆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指南

发布于 2021-10-12 17:43

枝江市档案馆

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指南

 

一、枝江市档案馆地址

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沿江大道105号枝江市“四馆一中心”市档案馆。

二、利用档案程序和工作时间

(一)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证件来馆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查验并登记利用者的有效证件,利用者填写《枝江市档案馆查阅利用登记表》。

(二)询问利用者利用档案目的和内容,需利用的档案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核后,再提供给利用者。

(三)档案查阅利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特殊情况可在法定工作日拨打市档案馆咨询电话0717-4228830,市档案馆提供预约服务。

三、利用档案手续

(一)利用开放档案手续

1、中国公民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可以利用馆藏开放档案、资料及现行文件。

2、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持本单位介绍信,可以利用馆藏开放档案。

3、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持中国有关部门介绍信,可利用馆藏开放档案。

(二)查阅未开放档案手续

1、中国公民持身份证可查阅本人婚姻、招工、人口普查等未开放的档案,中国公民查阅他人此类档案,需出示他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党政机关持单位介绍信可查阅本单位未开放档案,查阅其他未开放档案,须经市档案馆同意。

3、律师查阅诉讼代理人相关未开放档案,须同时出示受理案件法院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

4、编史修志、学术研究等需要查阅未开放档案的人员,须同时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且介绍信要注明本人的写作提纲和查阅范围。

四、利用档案注意事项

(一)查阅利用档案应在接待室进行,由工作人员入库调卷,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档案利用以阅览和摘录为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或拍照,如需要复印或拍照的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同意,并登记备案。

(三)不准在档案馆内吸烟,查阅档案时不能喝水。严禁在档案原件上涂改、勾画、折卷、抽页、剪裁和污损等。

(四)档案资料不外借。文件、目录阅后应放回原处,利用者退还档案时,经接待工作人员检查、核对,确认档案数量无误、无破损后才能离开。

(五)凡查阅未开放的文件和档案,只能摘抄或复印部分需要内容,不能原文复印。

(六)保持好的阅览环境,进入阅览室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五、服务承诺

为了使馆藏档案资料、政府已公开的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枝江市档案馆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务内容

接待利用、咨询服务、函电查询、复制信息。

1、接待利用:凡持有效证件来本馆查阅档案资料、政府信息均应热情接待,根据利用者的利用权限和需要,提供相应的档案、文件、信息目录。

2、咨询服务:介绍开放档案、政府信息的范围、内容、办法;介绍检索工具并指导使用。

3、函电查询:通过信函、电话及其它通信方式要求查阅档案资料、政府已公开信息的,本馆将代查结果告知委托人。

4、复制信息:利用者要求复制档案、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馆将提供免费复印。

(二)服务承诺

1、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利用者提供查阅现行文件和档案的方便条件。

2、热心为利用者提供各类档案咨询,以及来电、来信查询服务。

3、公开文件档案查阅制度,简化查阅手续。

4、开放各种专题资料和检索工具,方便利用者自行查阅和检索,并主动给予指导。

5、属于馆藏文件档案范围且可以开放利用的,可以提供给利用者,需进一步查找检索的,3日内电话答复利用者。不属于馆藏范围的,尽量为利用者提供查找线索。

6、通过电话、传真或网上查阅的,从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通过信函查阅的,从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为确保馆藏档案和资料的保密安全,本馆暂不提供网上查阅服务,仅提供咨询。

 

                    枝江市档案馆

                  2021年9月30日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