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杭州应届生补贴政策调整!取消一次性发放!最高上调至10万!
发布于 2021-10-12 18:17
近日,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及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有所调整,一起来了解下最新规定吧!
本科1万元
硕士3万元
博士5万元(2021年10月15日(含)之后毕业10万元)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申请时限内在杭州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区县(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杭州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
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申请时限内在杭州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注:
①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②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杭州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单位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由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
注: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个人申请:
申请人可下载"杭州市民卡"APP,通过其“人才码”入口进行个人网上申报。
以上文章来源:良渚生命科技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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