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覆盖本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具体包括: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三)获得中国永久居留,在龙陵居住但未就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其他证件但与龙陵县居民形成事实婚姻的外籍人员,由其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出具证明纳入参保,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证)。
(四)新生儿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即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中心进行参保,待参保数据自动传递至税务征缴系统后,新生儿家长即可通过手机代为缴费,也可到农行各村代办点及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刷卡缴费。
(一)正常缴费人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二)特殊缴费人员 2022 年特殊人群参保采用差额缴费方式征收。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320元标准全额资助,个人零交费。2.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参保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40元。 3.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 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00元。4.边境一线农村居民(仅限木城乡)。参保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50元。以上资助参保人员名单以相应职能部门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数据为准,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予资助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征缴工作结束后,由医保部门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资金缴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 专户。(一)2022 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新生儿、当年毕业的大学生、当年退役军人不受当年集中缴费时间的限制。 (二)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上述缴费期后,不得逾期补缴,对逾期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缴费后在2021年12月31日前的死亡人员,可由家属在2022年1月20日前向税务部门申请退 费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费。1.到就近农业银行柜面或自主缴费机进行缴费。
2.乡、镇、村(社区)等受委托的工作人员代收。


龙陵现代医院是一家集预防、医疗、保健为一体的二级非营利性综合医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特色科室有:内科、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儿科、结石科、痔瘘科、疼痛科、男性诊室、皮肤科等临床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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