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医院应急医疗及突发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及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1-10-13 16: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人民医院应急医疗及突发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及信息化工程,招标人为清河县人民医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或财政调剂预算,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疗设备及信息化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第一标段:高档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第三标段:电脑及监控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2.2 招标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以全费用工程量清单和现行技术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二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医疗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不提供);4、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医疗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进口产品须加盖总代理商企业公章);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第三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授予先后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标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2 00:00:00至2021-10-1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县城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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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磊韦伍帅联系人:张博
电话:0319-8198108电话:0318-5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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