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电价改革,影响几何?
发布于 2021-10-13 16:57
国家发改委12日对外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详情请见:高耗能行业上浮电价或超20%
这将对高耗能产业产生较大影响。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12日表示,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规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其他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改革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在发电侧,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我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目前已经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在用电侧,有序放开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目前,大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大、市场化条件好,全部进入市场,其他工商业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
2020年我国燃煤发电占比仍占到65%左右,可以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煤电仍然是电力行业的“压舱石”与支撑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稳定器”。近期煤炭价格明显上涨后,一些地方电力市场的燃煤发电交易电价已实现上浮,对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限制煤价上涨、强迫煤电企业保证生产都不是解决电力供需矛盾的有效办法。“一刀切”的限电限产带来的社会成本远远高于电价上涨带来的经济成本。电力市场化改革在“疏”不在“堵”,将电价上涨疏导到终端用户,缓解煤电企业成本压力、保障煤电供给的稳定有助于稳定我国电力供给稳定,从而保障我国产业链的稳定与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会增加电力保供压力,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于引导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多上浮一些,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传导发电成本上升压力,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也有利于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规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这样上浮不限,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其他工商业用户,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高耗能企业来说,电价是至关重要的成本。过去,很多地方实际上对于高耗能企业的电价是打了折扣的,借此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增加税收。在供需不平衡的背景下,这种做法很不合理,改变势在必行。而保障电力供给的稳定对于提升大宗商品生产能力、增加供给、降低价格具有正向积极作用。
注:统计上一般将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六大行业,以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认定为高耗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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