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公共自行车停止运营公告/明确了!居民用电不涨价!
发布于 2021-10-13 19:07
尊敬的公共自行车用户:
洪泽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经过5年运行,现已运营期满。因车辆及站点设施老化,骑行舒适感下降,骑行安全风险增高,决定停止运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2021年10月25日起,洪泽区公共自行车停止运营。
2.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办卡用户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车卡和票据(如卡或票据丢失请另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到洪泽区公共自行车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卡、退余额相关业务。委托他人代办退卡业务的,代办人应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3.2021年11月15日之后未到公共自行车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卡、退余额手续的,请与2021年12月31日前到城管局广场管理办公室登记。
感谢广大市民对洪泽区公共自行车的大力支持!
服务中心地址:东三北街48号。微山湖路与东三街十字路口。
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0328877,18015193987(袁经理)。
区城管局广场办联系电话:19851720922(黄主任)
淮安市洪泽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来源:洪泽政府网
明确了!居民用电不涨价!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通知称,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通知》明确了
四项重要改革措施
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通知》要求
要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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