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电动车用户知道吗?东莞电动车要上牌了?官方正式回应!

发布于 2021-10-14 07:41

这几年,东莞电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
已经逐步成为东莞街坊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
但也有越来越多的车主吐槽:

"D电动车几时整治?成日到处蹿!"

近日就有网友阳光问政平台投诉了
电动车载人拉客、不按交规行驶等问题!


对此,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对相关投诉做出回应!

目前,我市正在推进《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条例出台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车辆将可以上牌上路行驶,《条例》预计2022年上半年可颁布实施


其实,在今年上半年东莞就曾公布过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当中的内容涉及电动车的
上路、登记、销售、停放等问题!
重点都帮大家整理好了!
小伙伴们可以来回顾下!

 加强居民住宅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 

对乱停乱放和有碍消防安全的充电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得将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设置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


鼓励小区设置一个集中充电场所,如无专门充电场所的街坊,应当保证充电安全。

 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 

电动车应当在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需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在《条例》正式实施前买了的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在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之后,车辆所有人或者车辆销售者应当现场交验车辆。

 电动自行车销售 

售卖电动车的卖家应当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发票。并且要在售卖电动车现场明示或主动告知消费者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期限、所需资料及办理方式。

不管卖家还是买家,禁止销售拼装、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的停放 

如果有人不按照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并可以将不按照规定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拖移至不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的地点或者划定的停放地点

若电动车有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或者充电,或者占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可能妨碍消防安全疏散的,由公安机关或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实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出事的新闻
经常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
如电动车自燃、不规范行驶导致车祸、
电动车超载等!
在今年9月23日,广州一电动车与公交车相撞,
电动车乘客当场被碾死!

在东莞,两辆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伞,
两车在相遇时连接在了一起,
导致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的乘客倒地!

在成都一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内发生自燃!

导致5人受伤!


对此网友评论道:
"电动车太可怕了,还不整治吗?"



对于电动车上路的管理,

不知道各位街坊还有什么看法?

评论区等你们!

资料来源:莞香花开,东莞大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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