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于 2021-01-21 03:11
一、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起草背景。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城市设计工作,提高城市设计水平。2017年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5号令颁布了《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城市设计法定化工作已取得历史性进展。
为响应国家政策,我市对标上海、天津、重庆等城市,展开对城市设计法定化的探索,提出了“品质立市”的发展战略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规划引领、品质立市,努力把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
(二)必要性。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明确了试点城市的工作要求,提出应创新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设计,从制度上保障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的目标。
大连是我国北方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知名的旅游胜地,拥有山海交融的自然景观特征以及中西合璧独特的城市建筑风貌。而塑造卓越的城市景观环境一直是保障大连城市发展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因此,结合我市城市特点和规划实际出台《大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法律和上位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年修订)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2017年颁布)。
参考其他地方出台的办法:《郑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苏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3章2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包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及规程。
(二)城市设计的制定与修改。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分区城市设计、街区(含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城市设计和地块城市设计组织编制部门、专家评审、公众参与、公示以及审查、规划传导等要求。
(三)城市设计的实施。包括城市设计内容和控制要求须纳入规划条件,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实时须将规划条件作为依据,建立城市设计管理辅助决策系统,各级政府应将城市设计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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