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1千瓦补贴400元 重庆新能源汽车换电站补贴来了

发布于 2021-10-16 18:46

近日,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给予补贴。其中,建换电站,将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投资建设单位(以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备案证标明项目法人为准)。

申报条件

  • 换电站申报主体在重庆市范围内年度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换电站应不少于(含)15座,单站实际配备的换电备用电池数始终不低于标准配备电池数的20%

  • 合《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渝发改能源〔2017〕1264号)相关要求。

  • 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实时上传有关数据。

申报时间及方式

  • 2021年进行1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8:00。

  • 申报主体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统一、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书面通知退回或要求申报主体修改完善。

补贴标准

换电站建设补贴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或变压器额定输出功率(取二者中的较小值)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温馨提示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配合信息核查、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换电站获得补贴后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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